核四問題爭議二十年,如今演變為憲政問題,進而引發憲政危機。在司法院發布釋字第五二○號解釋後,行政院的立場依然強硬,對於立法院反對停建,要求復工的決議,置若罔聞。
對此,我們期期以為不可。擁核與反核在許多國家皆有辯論,各有所據,其實只要遵循法定程序,依循民主原則,無論興建或廢止,應該可以得到妥善解決。
此次行政院引發的憲政爭議,不是因為新政府反核,也不是因為新政府試圖變更核四的政策,而是因為陳水扁領導的政府,未依照憲法與相關法律的程序,逕行停建。因此,大法官們要求行政院補行程序,也就是說,大法官不想捲入核四的論爭,而是站在憲政的層次,就法論法。按理釋憲文公布後,行政院別無選擇,只有回歸憲法一途。
總統協調兩院純屬荒謬鬧劇
如今很多人將希望放在陳總統身上,希望他協調兩院的爭執。就某種意義而言,這完全是一場荒謬的鬧劇,停建核四的決策難道不是陳總統決定的嗎?如果是他決定的,他如何具有公信力,擔任調人?
總統大選時,民進黨不斷強調政黨輪替對民主政治的重要。如今政黨輪替了,新政府執政八個多月,臺灣民主究竟是進步?還是倒退呢?大家心裡有數。這也讓人深深體會,權力的滋味易使人變質,萬萬沒有想到政黨輪替,竟然演變成對臺灣民主的沈重一擊。核四問題爭議二十年,如今演變為憲政問題,進而引發憲政危機。在司法院發布釋字第五二○號解釋後,行政院的立場依然強硬,對於立法院反對停建,要求復工的決議,置若罔聞。
對此,我們期期以為不可。擁核與反核在許多國家皆有辯論,各有所據,其實只要遵循法定程序,依循民主原則,無論興建或廢止,應該可以得到妥善解決。
此次行政院引發的憲政爭議,不是因為新政府反核,也不是因為新政府試圖變更核四的政策,而是因為陳水扁領導的政府,未依照憲法與相關法律的程序,逕行停建。因此,大法官們要求行政院補行程序,也就是說,大法官不想捲入核四的論爭,而是站在憲政的層次,就法論法。按理釋憲文公布後,行政院別無選擇,只有回歸憲法一途。
不向國會負責豈算民主國家
可是,行政院對於五二○號解釋,竟然強詞奪理,表明不願接受立法院反對停建的決議。此對我國民主政治的發展,無疑是重大的打擊。
行政權無拘束憲政必將混亂
首先,就制衡而言,核四釋憲文反覆強調行政院須向立法院負責,以及立法院有參與國家政策的權力。當立法院作出反對停建決議後,行政院竟然不接受,豈不等於中華民國出現了一個不向國會負責的政府,這樣我們還算是民主國家嗎?
再者,民主政治是多數決政治,按理不會出現國會多數反對的政策,少數政府悍然拒絕。過去數月,陳總統不願遵守雙首長制的精神,致使臺灣出現少數在朝,多數在野的憲政怪象。不僅多數的意見無從貫徹,即使司法院做出解釋,作為少數的行政院還是不理。回想威權時代,行政權固然獨大,但表面上仍然尊重國會,似乎沒有如此赤裸裸地欺壓立法權。
從新政府所作所為看來,顯示臺灣民主的脆弱性。臺灣的民眾必須有所警惕,當憲法無法有效拘束行政權時,憲政秩序必將混亂。就像現在一樣,行政院就是不理立法院,也不顧大法官釋憲文的意旨,表面講協商,其實就是不尊重你,看你能怎樣?這種態度不僅讓人寒心,也讓人感覺好像回到政治叢林時代,一切講究力量,而不講究法治。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