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稅要不要調降行政院始終拿不定主意,日昨在赴府向馬總統報告後,總算拍板定案。行政院決定修法將證交稅減半徵收半年,預計最快十月實施。每次只要經濟表現不佳,股市跌跌不休,政府就會面對調降證交稅救股市的壓力。如同往昔,這個問題的社會意見總是紛紛擾擾、正反不一,讓政府陷入左右為難。但觀察這次事件發展始末,我們要對馬政府團隊的表現打上不及格的成績。
從上任的第一天開始,馬政府即不斷地為「救經濟」無方所苦,這對以「拼經濟」訴求而贏得選舉的馬總統而言,真是情何以堪。國際經濟大環境不好固然是一項事實,但是從油價決策的反覆不定,兩岸開放效益非如預期,一直到馬總統633跳票的失言風波,這些事件共同累積起來的信心流失與失望,毋寧才是問題的根本癥結所在。坦白言,遭遇到類此經濟困局,任何政府短期間所能提出的因應方案大概都大同小異,難有特殊「創意」,政府採行政策的效益乃決定於時間的適當掌握,而這又完全反映在政府的決斷能力。我們不得不說馬政府在這方面的表現,瞻前顧後、猶豫躊躇。本來以為經過時間與經驗的教訓後,政府可以「馬上漸漸好」,但從這次證交稅減半的決策過程,我們再度感到無比的失望與憂心。
其一,認知錯誤。行政院邱副院長在解釋這次調降證交稅的理由時說,我國證交稅本身含有「證所稅」的成分,當前股市既然不佳,故應做適度調降。其實,證交稅與證所稅完全是兩碼事,不可混為一談。但即使要這樣說,我國現行稅率為3‰,不知邱副院長心目中不含有證所稅之下「真實的」證交稅稅率應是多少? 1.5‰或3‰?若是前者,既然我國已停徵證所稅,則此次證交稅調降就不應半年後再調升回來;若是後者,則很明顯便不能以此邏輯作為此次調降證交稅的理由。曾經擔任財政部長的邱副院長,竟然有這樣偏頗的觀念與說法,令人訝異。
其二,避重就輕。依據邱正雄的說明,我國自民國44年以來,已有過兩次為因應當時經濟環境需要的證交稅減半措施。第一次是78年1月1日,實施一年後成交量成長近40倍;第二次是82年2月1日,成交量自減徵當天的225億元,一年後提高到1,012億元,行政院顯然是用此數據證明減半徵收可以達到活絡股市目的。然而,我們很難想像行政院的財經團隊,竟然可以無知到將這兩段時間的整年交易量變化,完全當成是證交稅調降所帶來的效果。證交稅的調降容或有短期效益,但股市交易量與證交稅間之因果關係,豈是可以如此簡化而援引做為調降決策的依據?
其三,專業不足。財政部長李述德說,從歷史紀錄來看,調降證交稅後因成交量增加,甚至會讓稅收成長。既然降稅會讓稅收成長,請問李部長,何不乾脆讓證交稅率降為1‰,稅收不是可以更豐收了嗎?事實上,股市變化因素複雜,若經濟實質表現不佳,光靠證交稅調降,刺激的力道很難持續,稅收是否增加並不確定,徒然導致國家財政陷入失衡危機。做為一國的財政部長,豈可輕易將國家財政置於如此大的風險之中?此外,民進黨團認為若行政院調降證交稅應該重編總預算,未料部長竟答以「沒這麼嚴重,預算本來就是個估計數字」。國家預算收支的編製不但須一切依法,更重要的是,預算乃政府施政的具體表徵,任何政策變動或調整皆應於預算中適當呈現。李部長的發言,完全視預算法制為無物,聽來令人難以置信。
國家財政的穩固乃經濟體質改善與進一步發展的基礎,賦改會那邊正在為我國稅制的改革籌謀可長可久之良計,但行政院這邊卻將租稅當成短期政策的工具,浮濫與不當的使用,此一情勢若不趕緊遏止,對未來我國財政與稅改都將帶來莫大的災難。證交稅僅為一例,馬政府能不慎乎。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意見〉
〈本文刊載於2008年9月13日工商時報社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