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詭譎多變的颱風除了橫掃全台外,更因為吹斷六座橋,造成人命的重大傷亡,更不可思議的是還有將近二百座的危橋急待整建修復,這使得擺盪在「危橋」與「斷橋」之間將不僅只是一字之差,而是充滿著更多的人文思索。
基本上,在「危橋」與「斷橋」兩者之間是存在某種性命對賭的時間落差;連帶地,造成「危橋」的客觀事實,本身也有它發展的歷程性,就此而言,對於兩者之間的論述思考,自然是需要更為宏觀與巨視,這是因為:扣緊橋樑本身來論述所謂「危橋」的產生,除了偷工減料的人為弊端以外,「橋樑」本身的使用期限、維護情形以及危及影響因子,再再說明了如何正視「橋樑」之動態與歷程的變化情形,以思謀分級危險程度的預警、示警和告警系統,就此而言,如何針對「橋樑」、「橋墩」、「橋孔」之伸縮性、滲透壓或突出性等等的破壞因子,以規劃動態性的監控機制,便有它設置停損點的消極意義;至於,如何就「橋樑」周圍的水文環境,以探究可能潛藏的危險變數,那麼,諸如水土保持、河川整治乃甚至於沙石開挖等等的構造影響,顯然,是都有它跨部會與垂直協調的變革意義,畢竟,層出不窮的悲劇重演,點明了正視公共安全的嚴肅課題,理應要有它超乎行政官僚與技術導向的本位考量,而相當程度的癥結所在還是在於人民的聲音訴求如何轉化成為制度性的監督力量,藉以形成無形的民意壓力!
至於,回應到市民社會裡的公民素養,那麼,事不關已的僥倖心態,只是不斷在消費當事者的悲情與民眾的悲心,而無助益於問題的真正解套,僅就「危橋」之於「斷橋」的連續性歷程為例,重點就不在於「橋樑」本身可能造成的戕害程度,而是公權力的積極作為要如何搭配在成熟的公民素養上,藉著大開大闔的創新作為,才有徹底解決的可能,畢竟,橋垮了之後的重建工程所造成的民怨反彈,雖說是無以復加的,但是,針對危橋所採行的封橋措施,也必須是建基在每個人願意犧牲某種生活方便性的前提底下,方能讓政府權責單位放手一搏,就此而言,當前各種匪夷所思的施政現象,背後實則隱含的是未嘗不是民眾的偷投機取巧與公權力的投鼠忌器,所相與形塑而成的便宜行事,如此來,自然就只能等待更大悲劇的發生,才能換來當頭棒喝的改革魄力!
總之,見微知著地看待這一次的「斷橋」事件及其所預伏著更大戕害性的「危橋」現象,那麼,糾結在能力問題、魄力問題以及財力問題的背後,實則只是再一次地突顯當前台灣之市民社會的脆弱性以及公民素養的羸弱性!?
〈本文謹代表作者個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