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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文(析) 097-022 號

September 26, 2008

九八課綱平議
教育文化組 召集人 李建興
關鍵字: 九八課綱 九五暫綱 課程綱要

一、九八課綱之爭議
教育部研訂高級中學課程綱要,現行為九十五年修正發佈的暫行課程綱要,簡稱九五暫綱,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修正發布,擬於九十八年八月一日開始實施的新課程綱要,簡稱九八課綱。
近日以來,先有吳武典、黃光國等學者呼籲在教改聲中為搶救高中,防範前教育部長特定立場之影響及課綱修訂僅費時半年的草率與缺失,建議及時停止九八課綱[1]。接著,文學大師余光中等人在「97教育展望座談會」上,邀請國、高中老師、高中生討論九八課綱如何影響教學,大聲疾呼暫停實施九八課綱,他們所擔心教育部「杜規鄭隨」,「大人的使命,孩子背十字架」[2]。反對九八課綱的聲浪,可謂此波未平另波又起。但也有少數支持九八課綱者,建議辦理公聽會,使真理愈辯愈明,再作最後定奪,才算公平合理[3]
各級課程綱要(以前稱課程標準)的研、修訂,學者間本來就易有仁智互見,在戒嚴時期,政府威權凌駕一切,修訂一次課程標準每隔十~十五年,較少見社會爭議,解嚴以後,隨著社會快速變遷,每隔三~五年則修訂一次,加上國小、國中九年一貫,及其與高中、高職、綜合高中之銜接,每次課程綱要之修訂均易引起不小的風波,尤其在政黨輪替前後,意識型態的差異,社會核心價值的更迭,均極易反映在課程綱要研、修訂時,所以本次高中九八課綱之爭議,事出有因,見怪不怪,但應如何研處是為妥適乃本文研究之主要動機。
 
二、九八課綱之主要內容
高中課程綱要主要內容包括:目標,科目與學分數、實施通則及分科綱要等。一般而言,課程綱要在研修時,有持「學生本位」者,有持「教師本位」者,但於討論目標,實施通則、分科綱要部分,學者間大體上均較會實事求是,符合學理原則為重,偶有文句或概念上之不同看法,亦容易溝通。但當討論到「科目與學分數」部分,不同的概念、觀點或立場,極容易針鋒相對,固執己見,互不相讓。以本次公布之九八課綱為例,其科目與學分數如下表[4]

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科目及學分數表
類別 
年級
學期
學分
一年級
二年級
三年級
備註
第一
學期
第二
學期
第一
學期
第二
學期
第一
學期
第二
學期
 
領域
科目
必修 
綜合活
2*
2*
2*
2*
2*
2*
 
語文
領域
    文
4
4
4
4
4
4
 
    文
4
4
4
4
4
4
1.數學、英文、基礎物理於高二開始分為A、B 兩版,且A 包含於B。
2.社會領域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等三科,學校得採取每學期4 學分的排課方式。
3.自然領域含括基礎物理、基礎化學、基礎生物、基礎地球科學等四科,每一科目至少修習2 學分。
          學
4
4
4
4
 
 
社會
領域
    史
2
2
2
2
 
 
    理
2
2
2
2
 
 
公民與社會
2
2
2
2
 
 
自然
領域
基礎物理
4
4
4
4
 
 
基礎化學
基礎生物
基礎地球科學
藝術
領域
   樂
2
2
2
2
2
(2)
藝術領域含括音樂、美術、藝術生活等三科,每一科目至少修習二學分。
    術
藝術生活
生活
領域
    政
2
2
2
2
(2)
2
家政、生活科技、資訊科技概論、健康與護理等四科合計10 學分,每一科目至少修習2 學分。各校可彈性調整授課學期。
生活科技
資訊科技
    論
健康與體 育
健康與護理
2
2
2
2
2
2
 
    育
全民國防教育
1
1
 
 
 
 
 
必選修學分數小計
/ 每週節數小計
29
/31
29
/31
28
/30
28
/30
12
/14
12
/14
138
/150
選修 
語文類
0-2
0-2
0-3
0-3
0-19
0-19
 
數學類
社會學科類
自然科學類
第二外國語文類
2-4
2-4
2-5
2-5
2-21
2-21
註:生涯規劃類、生命教育類在三年選修課程中至少各佔1 學分。
藝術與人文類
生活、科技與資訊類
健康與休閒類
全民國防教育類
生命教育類
生涯規劃類
其他類
選休學分數上限小計
4
4
5
5
21
21
60
必選修學分數上限總計
/ 每週節數上限總計
33
35
33
35
33
35
33
35
33
35
33
35
198
210


        本次九八課綱之目標以提升高中生普通教育素養,增進身心健康,養成術德兼修、五育並重之現代化公民為目的,強調須從生活素養、生涯發展及生命價值三層面輔導。此外,規定高中生畢業之最低學分數為160學分,必修至少120學分成績及格,始得畢業,選修學分至少須修習40學分。
綜觀九八課綱之修訂,沿襲歷次高中課綱之精神與要則,並無甚明顯之重大變異,可見爭議的焦點似不在課綱本身之內容。
 
三、九八課綱主要爭執點
    筆者雖有主持或參與歷次國小、國中或高中課程標準(綱要)研、修訂之經驗,但本次研修九八課綱並未實際參與,其所知曉之爭執點祇是散見報章之零星意見。綜合歸納似有以下諸項[5]
1.    九八課綱是任務編組的產物,牽涉利益糾葛,多元價值不可能達成。
2.    科目數太多,高一、高二每週為15到17科,不應該超過10科。
3.    課綱祇須關心每個階段國民應具備的最低程度的核心能力。
4.    理組學生理科時數太少,學不好。
5.    中國文化基本教材應列為必修。
6.    提高文言文比例及增加國文課時數。
7.    教育部沒有主見,可能「杜規鄭隨」,至今沒有明確回應民間要求。
8.    林氏具體指出,文白比例為45:55,白話比例應比文言高,甚為合理。文化基本教材為選修,有關台灣的八篇文選,他認為恰當[6]
9.    九八課綱牽涉高職、綜合高中之課綱,應及早實施。
10.許倬雲建議,歷史課本應以中國與台灣史為經,以世界史為緯,略古詳今才是正確。
 
四、九八課綱之平議
每次每一階段課程綱要之研修-公布-實施期間,都會有或大或小之爭議,事出有因,可予細究,但是事情發生了,總要對症下藥,主事者的態度與處理的方式、過程變成非常重要的癥結。特別是本次高中九八課綱祇經半年草率定案,參與者大多為某些特定之學者專家,公布後實施時間已延緩一年至九十九年。屆此政黨論替,馬政府新團隊執政三個月以來,九八課綱應否重新研議,以求慎重,讓更多學者專家民間社團代表參與,所謂事緩則圓,充分溝通,天下沒有不能解決的爭議。因此有些學者、教師建議[7],教育部應辦理公聽會,讓九八課綱的贊成者與反對者公開辯論,使真理愈辯愈明,再作最後定奪,才算公平合理。筆者也誠懇盼望教育部有此開闊心胸,廣闢公議大門,讓爭議早日平息。反之,若不理不睬,民間聲音與力量會愈聚愈大,則可能造成不可收拾之場面。
其次,就下次研、修訂課綱,亦有二點建議:第一,課綱之研、修訂,屬於學校與各科學者、專家之專業自主範圍,教育當局以不干涉、少主導為宜。最多以各該國民、學生核心能力之培養為範圍,採最精要,最重點式的規範,餘者留給前述人員去創造、發揮與主導,爭議較少,自主性提高,創意創新,何樂不為哉。第二,各階段課程綱要之研、修訂應委請國立教育研究院、教育資料館或教科書研究中心(仿日本模式)等專業單位負責,政府從旁協助及編列預算支應即可,專業單位自會邀請專家、學者、教師、學生等廣泛參與,客觀討論,自然形成共識,即使有爭議,亦在會議中進行,水乳可以交融,政府樂觀其成。


[1] 見聯合報,97.08.29 A15,民意論壇。
[2] 見聯合報,97.09.22 C4 教育/親子書房。又見人間福報,97..09.22,教育6版,亦有大篇幅報導。
[3] 見中國時報,97.09.24讀者投書林麗雲,九八課綱真的不適當嗎?
[4] 教育部全球資訊網,中等教育司: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二十四日發布。
[5] 參見聯合報、中國時報等報導。
[6] 見中時電子報,97.09.24,林麗雲前揭文章。
[7] 見中時電子報,97.09.24,林麗雲前揭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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