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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政(評) 097-088 號 | September 30, 2008 | | 重建無冕王地位,各界力量宜合不宜分 | | 助理研究員 謝宇程 | | 關鍵字:
新聞媒體
品質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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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台灣政治上的爭鬥與社會的亂象,許多人認為新聞媒體要負責任。少數新聞從業人員,報導捕風追影之消息,炒作腥羶色,或是侵害新聞事件當事人權益,種種不合新聞倫理專業的事例屢屢發生,傷害新聞媒體「無冕王」形象甚鉅。社會大眾有此觀感已非一兩天的事,但為什麼怨聲不斷,但是看不到改善? 是沒有人嘗試改善,或是目前嘗試無效? 又有哪些策略值得政府單位或社會領袖進一步嘗試採行? 其實力圖監督改良台灣新聞媒體的組織不但存在,而且為數不少;他們不但存在,而且多半都有實際的嘗試作為,無論是正面的頒獎鼓勵,或是負面的舉發警告。但是從現實中可以發現,要有實際的改變,應更進一步整合各方的努力,由政府權責機構提撥財力資源,並加強網路介面的使用,以發揮更強的影響力道。
新聞局自三十二年前設立金鼎獎,獎掖優秀的報紙及雜誌從業人員,而金鐘獎更有四十四年歷史,表揚在電視新聞中表現卓越的工作者。這兩個獎項,在2002年,因避免政府對新聞媒體的影響控制,當時的新聞局長蘇正平停止了新聞報導的相關獎項,並成立獨立的卓越新聞獎基金會,對新聞業者頒發卓越新聞獎以及社會公器獎等一系列獎項。除此之外,還有至少八個由政府或民間基金會頒發的系列獎項。
在另一面,也有財團法人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致力於揭露舉發新聞媒體之不當報導。該基金會自2005年年中開始發表觀察報告, 自2007年二月後逐月列舉主要報紙的錯誤報導及不當報導事件。以2008年六月為例,該會的報告中舉出各大報錯誤五十五則,且明述報導之缺失為何,堪稱詳盡且公允。
除了明確舉善揚惡的基金會之外,國內更有數個針對新聞媒體的改革所成立的團體及研議平台。媒體觀察站雖無明確的監督行動,但該會結合社區大學,以基層宣導的方式,把對媒體的反思帶入民間。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也用各種優質節目推薦、媒體觀察夏令營的方式,向民間宣導優質媒體的重要性。媒體公民行動網(NCCwatch)及媒體改造學社則將重點放在以具體的作為,向政府或媒體企業施加改變的壓力。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則以新聞從業者的立場,時時傳達出記者業內的心聲與經驗。
由此可見,從最早的新聞局,到現今諸多公民組織,都不斷投入心力在於媒體內部品質及外在環境的改善。但是現實之中,這些努力似乎都沒有造成顯著效果。畢竟,非營利組織沒有公權力,而且財務狀況絕不寬裕。公民監督機構不但如無牙老虎,而且人力物力分散在各機構之中。也許在最好的情況下可以分進合擊,但更常看到的情況是力道分散影響薄弱。新聞類獎項與金鼎獎及金鐘獎分離,是政府力量從監督媒體行動中的撤退。成立的卓越新聞獎基金會是否更具公信力尚不得而知,但獎項的知名度消退則是不爭的事實。公部門設立以獎掖媒體的財務資源 – 廣電基金,如今也面臨清算解散,若此事件成定局,則鼓勵優質媒體的力量將再形弱化。媒體是社會公器,但也是營利企業,其命脈就是財務與收視率。期待空言呼籲造成媒體改變己証明無效。監督與鼓勵的力量,必須在財務與收視率方面,予以優質媒體具體助益,或對媒體之不當報導施以實質懲戒,方能收取實效。今日要幫助媒體業者良幣逐劣幣,確實已不宜由政府掌控主導,但放手交給公民團體而不相聞問,任由媒體自生自滅,似乎只是讓事況江河日下。綜觀當下媒體生態,監督媒體之組織不但應整合團結,而且政府應在財務及法治面給予監督媒體者充分的支持後盾,並結合網路平台讓年輕人參與,以期造成風氣及現實壓力:
整合監督媒體組織:現在有七、八個團體從事媒體監督,並另有十個左右對媒體的獎項,但實際上,每一個獎項都缺乏知名度,而每一個監督團體的批評曝光度與震撼力也都不足。與其如此,不如化零為整,共同把一個系列獎項和一個評鑑系統打響名號。把一個獎項撐起來,必定要有高規格的獎金,公信力無可質疑的評審,甚至連頒獎典禮都需要慎重包裝成新聞媒體界的年度盛事,讓得獎者確實能名利雙收。美國的普利茲獎,之所以成為美國新聞媒體獎項權威,世界有名,不只是因為其一萬美金高額獎酬,不只是因為有九十屆的悠久歷史,更因為其評審陣容堅強,包括哥倫比亞大學校長,芝加哥大學以及史丹福大學教授,以及赫赫有名的資深專欄作家和一流報社總編輯,如湯瑪士.富利曼(Thomas Friedman)。這一切都需要雄厚的財源支應,以及眾多的民間領袖及一流學者共同支持。台灣規模更小,要經營一個權威獎項,資源更應集中。
政府提供財務及法治面之後盾:以台灣眾非營利組織的現況來看,其實就算能組成聯盟,其財務資源仍然難以充裕,要造成媒體的實際壓力及吸引力仍有一段距離。所以,就現況看來,政府某種程度的參與,實是不能也不需避免。例如,各國中央銀行雖是政府機構,雖然其總裁由總統任命而其資產也屬於政府,但是都維持非常獨立的地位,以精準調控金融秩序,台灣亦如是,顯示公法人能否政治中立,確實事在人為。監督媒體的聯盟若得以設立,其領導人物不必是政府任命,但其財務基礎卻可由政府撥款打底。目前廣電基金四億資產何去何從,頗受媒體業者關注和辯論。此筆款項原本是由公營媒體營利提撥,現今若用於媒體品質提升,也是名正言順。另外,若此類具公信力的媒體監督聯盟得以成立,NCC或新聞局可以引用其評鑑結果,做為違紀懲處之根據,如同法院常引用醫界及工程界公正第三者的證詞為判決基礎。如此,民間監督聯盟解決政府投鼠忌器的問題,政府解決非營利組織無牙老虎的窘境,可謂相得益彰。
結合網路平台及年輕人參與:除了獎金資助和法治懲處之外,還有一個促使新聞媒體改變的切入點 – 收視率。收視率常需視觀眾偏好而定,一般不是政府可用政策加以影響。但檢視現今各種影視媒體的行銷手法,媒體監督機構顯然不是沒有使力的空間。今日創造流行和風潮,不可少的方法之一,是提升一個活動或事件網路上的可見度,以及鼓勵網路使用者參與推薦。開放參與可引發民眾的熱情,讓民眾覺得:「這是我們的事」,並且「我在改變之中很重要」。以網路為平台,不但可以在第一時間突破電視台和平面媒體的宰制,一旦吸引到人氣,其評選結果也將受到傳統媒體報導及引用,造成反饋的效果。唯網路行銷仍是一門發展及實驗中的專門知識及技術,並不是相關單位設個網頁架個網站就可以克竟其功。監督聯盟若要這讓監督活動有吸引力,讓年輕人樂於參與,從手法到界面設計,都必須有專業人士操刀,這筆錢不能省也不必省。
劣質媒體的存在也許是問題,但不是大問題,而且可能是每一個自由開放社會都無法避免和阻絕的現象。古老的紳士國家 – 英國,其小報數量之眾勢力之大,與台灣相比只有過之而無不及,更不用提美國或法國有多少以色情為賣點的刊物了。真正最值得憂心的,也許不是劣質媒體存在,而是在於優質媒體的消亡。綜觀各國新聞媒體,其實媒體可以有立場,但不能是非不分虛假捏造;社會上可以有小報每天色腥羶,但不能缺少正派媒體為社會提供公正的報導及評議。今日新聞媒體惡性競爭已極嚴重,文字媒體不斷裁員倒閉。政府和有識之士今日如果再不做出有效作為,難保明天不會太晚。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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