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契子
靚車高手於本(九十七)年四月十九日無預警的歇業,再一次將「預付型消費,業者落跑消費者吃虧」的消費爭議展現在大眾眼前。靚車高手於九十六年五月起先後推出白金卡、金卡和普卡會員制,收費從一萬九千八百元到八千八百元不等,吸引眾多消費者以低價加入,享受高價洗車美容服務,但在經營一年後,即惡性倒閉人去樓空,這種信用卡購買預付型產品服務,往往是詐騙歹徒以低價方式強力促銷,慫恿消費者大量購買,無預警惡性倒閉,侵害消費者權益的手段。
預付型消費與一次給付之消費最大的不同,就是在預付型消費中,消費者必須承擔店家經營不善的風險。如果在消費契約存續期間,店家經營不善或財務周轉困難,導致商品或服務無法繼續提供,消費者往往求償無門。預付型消費商品提供契約中,消費者必須支付的金額比較高,店家為促銷、爭取業績,往往會提供信用卡分期繳款或是貸款分期償還等付款方式供消費者選擇。
以消基會受理的預付型消費相關申訴案例中,最常抱怨的類型就是服務品質縮水及業者倒閉、人去樓空。預付型消費,消費者原本為了享受預買的優惠,及不用每次消費付錢的麻煩而預付金額。近年來甚多商店為刺激高價商品買氣,紛紛推出分期付款的預付型商品,雖然付款輕鬆,但因預付型商品分期付款期間較長,店家服務品質無法預見,也衍生不少消費糾紛。例如去年亞力山大健身中心無預警的歇業成為去年十大消費新聞排行四,參加預付型會員而後索賠無門的事件,已成為消費爭議的大宗。
為了使消費者獲得使用預付型消費之利,而不使預付型消費成為不法業者「吸金」工具,除了消費者應有使用預付型消費商品之正確認識外,政府主管機關應拿出具體的對策來為消費者權益把關。
二、預付型消費弊端之肇因
預付型商品消費爭議通常發生在禮券與會員制兩大類消費案例上。禮券發行因為多由大型連鎖百貨及量販店發放,去(九十七)年四 月一日起已推行禮券發行須執行履約保證,主管機關也多能確實查核企業是否執行,因此相關重大糾紛暫告一段落。
這幾年來連鎖加盟店如雨後春筍般的出現,食衣住行育樂幾乎各行各業都有,有的朝連鎖大賣場方向經營,有個是連鎖小店面,但不管如何,要開拓據點迅速取得市場經濟規模,其中的資金壓力,對於經營者來說是非常大的,於是從消費者身上迅速取得資金,便成了最常見的手法。經營者開了一至兩個據點之後,會努力的把這些據點經營的有聲有色,消費者之間有了口碑之後,便會開始陸續推出各種優惠預付或者會員方案。有消費者的預付款之後,便可以快速拓點。
業者這樣做主要是要帶給社會大眾經營很好的感覺,快速展店也可透過精美的營運計畫書向銀行融資,這些做法在生意場上,其實是很正常的。壞就壞在很多經營者無法好好運用短期內收到的大量資金,也沒辦法清楚計算,每家店可能帶來的營收等等,每次這些企業出問題時,清一色的說法都是「短期擴充太快,但營收不如預期,財務周轉發生困難因而倒閉」原因既在此。
(表 一) 最近幾年來倒閉的預付型商品產業業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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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付型商品產業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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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閉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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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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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金額(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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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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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姿氧身工程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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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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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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巔峰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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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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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萬多名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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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億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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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力工場」健身中心 (太原分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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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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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力山大健康休閒俱樂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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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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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wedding (我的婚禮顧問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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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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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對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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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百萬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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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點滴」桶裝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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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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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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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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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太水事業承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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靚車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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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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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萬名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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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億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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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研究,會員制一次收費的預付制度讓亞力山大及佳姿大起大落的。原則上,當業者一次可招收到龐大會員時,營收一次衝高,但非常態,不同於部分百貨業雖售禮券,但主要營收仍靠各分店現賣商品現收款的財務結構。一次收費的模式,常讓經營者錯估自己的市場商機(可擴張的會員數)與可擴張的店數規模,以致這兩大健身中心龍頭雖打敗外商品牌,卻都成也自己、敗也自己。
三、慎選預付型商品
消基會受訴案件中,光是今年一至四月,台北總會就接獲總共16件的預付型商品申訴案件,其中包含補習類2件、電信類4件(其中50件巔峰電信歸檔為1件案件)、汽車美容類2件、SPA類2件、美容類2件、線上遊戲類1件、渡假村1件、餐飲類(餐券)1件、書報雜誌類1件。換言之,從今年一月至四月,就至少有16家預付型商品業者倒閉,或因其他因素,無法繼續提供服務。
由於各行各業範圍太廣,法律無法逐項規範,因此消費者在面臨經營預付型商品(服務)的業者無法履行義務時,很難從業者單方獲得理睬或賠償。因此,消費者在享受即時優惠的同時,也必須注意未來可能發生的風險,尤其對於採用會員制或長期預付型經營方式的消費,無論是在住家或社區附近,當這些商家(例如:錄影帶店,洗衣店…等)開始推出「超低價」、「超低金額」的促銷方案,並且異乎尋常進行強力的促銷活動時,消費者千萬可得提高警覺,小心謹慎才好,消費者本人除非能事先確定自己有把握在短期內消費完畢,否則,消費者不可僅因為業者提出一些優惠,就冒然的消費,以致換來得不償失的結果。
由於預付型商品或服務的申訴案件,不斷發生,主管機關能儘快制定定型化契約外,相關單位似亦應研擬專法,加以管理,強制業者進行履約保證(諸如銀行保證、企業聯保、信託、履約保證保險等),不要讓類似的消費爭議一再上演。目前預付型消費只有旅遊和生前契約的類型,才有要求建立強制信託的保障,其他如發行禮券、健身卡等,目前都沒有相類似的保障。政府應考慮強制規定預付型消費需有「履約保證」,例如設有「招收會員制度」的公司,應該將會費收入,提撥固定比例的金額,交付信託,如此方適足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此外,發行購物禮券類型的預付型消費,也必須加以規範。這些包含禮券、餐點券或是提貨券各式有價指示證券的經營模式,由於發行的金額十分龐大,政府更應業者對於發行金額究是多少,發行規模有多大?發行計畫如何?要求必須事先報備核准,並提供相當擔保之後,方得准許其發行,以保障消費者。
避免成為預付型消費之受害者,消費者能從業者一些行為去觀察:1.發行預付型商品業者是否在短期之內迅速擴點。2. 發行預付型商品業者是否一直在促銷優惠券及會員卡,尤其是採終身會員制的企業,就要格外小心。3.經過這些發行預付型商品業者所擴充的點,要仔細看看人潮、生意到底好不好。4.正常經營的業者是不會一直把「預付」當作主力商品來經營。5.感覺預付型商品業者服務品質變差或者店內設施沒一直更新,這也是個警訊。
消費者如果不幸遇到預付型消費業者倒閉情況時,應勇於向司法單位提出檢舉、陳情,調查業者是否有詐欺之嫌疑。企業經營者,能秉持良心,主動規劃讓消費者安心的措施。否則,消費者若採取消極的自保態度拒絕消費,受損的還是業者自己。
四、一次消費或「月付」消費取代預付型消費
在消費者本身,面對預付型消費時,若業者沒有履約保證,則盡量不要使用預付型消費,因為一般消費者並不能預測大環境變遷下,何家企業會發生財務危機,更不知何家企業財務體質已發生問題。即使預付型消費有履約保證,消費者使用預付型消費,切記不宜超過1年。另外,消費者可採取「一次」消費或「月付」的繳費方式,如此可避免損害擴大。
消費者採取「一次」消費或「月付」消費多會以現金或信用卡交易,在消費付款方式與預付型消費並無太大不同,但減少了預付型消費所可能面對的所有風險。
五、信用卡分期付款方式繳費
消費者最好刷信用卡分期付款方式繳費。因為國際信用卡發卡組織早有規範確保預付型消費消費者的權益,一旦遞延性商品不能給付時,持卡人(消費者)可以要求信用卡發行銀行退費殘值,所謂殘值就是消費者無法自提供商品處獲得商品的部分。依信用卡定型化契約範本第11、13條規定,持卡人使用信用卡消費,如符合信用卡組織作業規定,可要求暫停支付或以帳款疑義處理。因此倘若持卡人要求退費、止付,未付款部分日後,亦不會衍生循環複利利息之爭議。
消費者未來在預付(遞延)型商品,恐只能用現金交易,無法先享受後付款!因為在亞力山大爆發無預警歇業後,銀行業者對於擔任信用卡分期付款的預付型商品收單行,紛紛再次重新檢視。金融業者表示佳姿健身中心、顛峰電信、山基電信無預警停業,以及階梯數位中心財務危機,導致無法提供課程等重大消費爭議,發生「消費者無法接受後續服務或取得商品,但卻得繼續向銀行繳交分期貸款」的「假分期、真貸款」情況,導致消費糾紛不斷,為保障消費者權益,金管會宣布自九十六年七月一日起,銀行與商店合作辦理遞延型商品的消費性貸款時,若商店的商品或服務無法再提供時,消費者可以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銀行請求暫停支付貸款金額。因此,很多銀行業者以不再擔任信用卡收單銀行,即便做,也做的會更謹慎。
據了解,現只有遠銀還願意一試。不過在金管會要求下,遠銀對於風險較高的業者已不承作,遠銀「現只與補教業合作,目前合作的業者只有七、八家」,為確保權益,遠銀不僅選擇業者更嚴謹,還會要求業者提供擔保品,若無法提供足額擔保品,撥款時也會採分批付出,因此可預見未來在預付型商品,業者若非有完善財務規劃,恐無法獲得金融業者合作,消費者恐只能用現金交易預付型商品,將使消費者在消費預付型商品時承擔較高之風險。
六、 速建構預付型商品履約保證制度
目前國內發行禮券等預售商品金額,正以每年三百億元以上的增加速度持續累積中,去年下半年起陸續發生多家健身中心無預警停業,活力工場太原分館於去年九月停業,亞力山大於去年十二月停業,伊士邦永和分館於今年三月一日停業,引發大量消費糾紛,也發現所有健身業者的契約,通通不符合行政院消保會訂定的「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範本」規定,尤其幾乎都未有履約保證事項,一旦業者資金調度出問題,消費者權益難以保障。
為保障消費者權益,經濟部要求業者於九十六年四月一日起若要發行禮券,必須透過業者互保、連保、信託或銀行履約保證等方式替禮券作保,讓消費者購買禮券預付金額時,禮券有了履約保證的機制,當業者因為經營不善倒閉或歇業時,消費者就能依比例求償,不用擔心變成廢紙,讓消費者蒙受無謂損失。
最近幾年,推出禮券或會員卡等預付型商品的業者因經營不善倒閉的例子時有所聞,受害的消費者多半都在業者名下已無財產的情況下求償無門,只能自認倒楣認賠。因此中央消保會及地方政府應記取這些由數以萬計的消費者的血汗錢所堆砌出的教訓,對於推出預付型商品業者的是否遵守法令,提供履約保證進行全面總體檢,並將合格及不合格的名單公告周知,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但目前履約保證不普及主要是因市場經濟規模太小,再加上業者的擔保力不足,使一般銀行或金融機構不願意承接此類業務。另外,金管會要求銀行業者在信貸業務需負業者履約保證,金融業者紛紛退場,目前只剩遠東銀行獨撐,但遠銀也採高標準,要求廠商需提供擔保品,否則款項將採分批撥付;至於一般信用卡分期付款收單銀行,在利率已降到二十個基本點下,由於利基少責任風險高,金融業者多已不再擔任預付型商品的信用卡刷卡收單銀行。因此消費者在購買「預付型商品」要確定業者是否有完善的履約保證。
七、結論
消費者購買預付型產品最好三思,特別是折扣優惠太大時。因為業者欠現金周轉,常以大折扣出售禮券拚現金,結果賣出一大堆禮券,還是不能度過財務難關,最後只能關門倒閉,留下哀鴻遍野的消費者。
消費者應了解預付型商品消費所隱藏的消費風險,不要一昧貪圖折扣;業者則應重視預付型消費的日後履約,以免導致消費糾紛、影響企業形象。預付或者會員制的消費方式,並不是不好!但在台灣的市場卻常常出問題,經營者的心態若不能改進,這樣的狀況還是會不斷的發生,因此消保會與相關主管機關應負起責任,嚴格審查預付型商品,身為消費者更應慎選有保證履約之預付型商品,及以信用卡分期付款將預付型商品可能產生之消費風險降低至最低點。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意見〉
〈本文刊載於2008年6月 消費者報導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