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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評) 097-097 號

October 8, 2008

開放大陸配偶工作權,是人權與經濟的雙贏
助理研究員 謝宇程
關鍵字: 大陸配偶 工作權 失業率

  雖然劉內閣上任至今,許多施政和危機處理頗招批評,但我們看到政府做出正面改革時,仍應予以鼓勵,尤其是一個困難而面對壓力的政策 – 降低大陸配偶的工作限制。這個政策,面對了兩種批評聲浪,一方面是民進黨立委田秋堇等人所質疑,大陸配偶不一定「認同台灣」;第二方面是某些基層民代所說,這個政策可能排擠台灣本地勞工,造成失業率上升。這兩種批評論點,其實都站不住腳。

  在「認同台灣」的批評方面,特別刁難大陸配偶的國家認同,是否公平,又是否必要? 日本與台灣有釣魚台列島的糾紛,我們是否也應對來台工作及或經商的日本人刁難? 世界上大部分的國家,也都是與中共建交而與台灣沒有正式邦交關係。則是否我們也應視他們來台灣工作的人民如同敵人寇讎,檢討他們對台灣的認同? 如果其他對台灣不見得多友善的國家,其國民在台灣的工作權不必受到「國家認同」的質疑,這樣對待中國大陸,公平嗎? 並且,目前中國大陸配偶並不可能從事政府要職。她們開個店,當個看護,或是經營餐廳,要把台灣出賣,也有實質的困難。從嚴限制他們的工作權,是否有必要?

  在另一面,即使不談這個政策在公義與人權上的突破,我們也可以在經濟層面上為這個政策辯護。大陸配偶來台灣,結婚的對象是台灣人,生的孩子是台灣人,公婆是台灣人。若她們不能工作,其家人要多養一個依賴人口,實際上是將台灣的生產力和國民生產毛額壓低了。她們不能加入勞動市場,以致於沒被算入失業率統計當中,則應當說是先前的失業率數字某種程度上低估了「實質失業率」,而不應當為了數字的漂亮,犧牲活生生的人。事實上,許多大陸配偶結婚的對象年紀較大,或有生理障礙,所以若不允許大陸配偶工作貼補家用,等於坐視其家庭陷入貧窮。反之,若大陸配偶可以工作,得到了一份收入,幫助其家庭脫離貧窮,其家庭有充裕的財源可以消費,則長遠來說,對整體景氣也有正面效果。

  林肯在下令解放黑奴時,也面對許多抗議,許多白人認為平等化的改革將危及他們的地位。林肯這樣鼓勵他的同胞:「我不想做奴隸,所以,我也不願意做奴隸主。」期望台灣人也有同樣的胸襟和高度:「我們不想被別人壓迫,所以,我們也不願意壓迫別人。」如果我們有這樣的自信,怎麼還怕大陸配偶不認同這個國家呢?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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