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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政(評) 099-015 號 | January 20, 2010 | | 有效落實政府改造四法的政策行銷策略 | | 助理研究員 王皓平 | | 關鍵字:
政府改造
政策行銷
行政院組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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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行政院組織改造,歷經多年努力,終在今年(99年)1月12日完成四部法律的修法。未來行政院的組織架構,將為14部、8委員會、3獨立機關,以及中央銀行及故宮博物院。預計將由現行的37個部會,減少為27個。
就傳統的八部而言,經濟部改為「經濟及能源部」、交通部改為「交通及建設部」;此外,新設及改制的部會有勞動部、農業部、衛生福利部、環境資源部、文化部與科技部。而就「委員會」的設置而言,除陸委會、金管會、僑委會、退除役官兵委員會、原民會及客委會外,將新設海洋委員會,而「國家發展委員會」將整併原經建會、研考會及部分工程會的業務,另行成立一新設委員會;同時,亦將新設「海洋委員會」。
而就「獨立機關」而言,《行政院組織法》明文規定中選會、通傳會與公平會為獨立機關,並且在行政院下設主計總處、人事行政總處;此外,並維持中央銀行與故宮博物院二級機關的地位。
綜觀此次修法變動,可謂我國中央政府組織劃時代的進展。自民國36年以來,《行政院組織法》雖有三次修法,曾縮減部會數,以及增設新聞局及法務部等機構。同時,因應國家發展、社會需求及新生事務之處理,因而增設了許多機關,使我國中央政府體制過度地橫向擴張,既使我國行政組織龐雜紊亂、職權難分,且因控制幅度過大,欠缺有效管理。
如今修法後,行政院將面對更多棘手問題。例如,行政院組織改造,不僅僅是政府行政組織的調整,同時,更與人民生活存有高度的關連。此外,政府相關部門更要讓國人得知當前政府追求行政組織現代化的努力。是故,吾人理應強化政府改造作為的各類行銷工作。
這個政策行銷的工作,可以區分為「內部行銷」與「外部行銷」。就內部的行銷工作而言,理應明確告知所有行政院公職人員,行政院組織重組前後,現有公職人員既有權益的得喪變更,以及,部會的整併後,個別公務人員在公務生涯發展所須面臨的變革。而對外行銷工作而言,因部分機關的整併,若無完善社會宣傳工作,原服務機關的標的人口,可能對於慣常的行政公務業務,無法找到適切的對口承辦人員。承此,政府在通過政府改造四法的同時,應致力於內外部政策行銷工作,以完善政府改造的政策執行。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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