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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在伊失敗 越戰翻版 |
| by 王高成
(September 2, 2010) |
| 主的普遍性,以為推翻專制政權,換上民主的憲法與選舉就能讓民主在他國家生根,殊不知客觀的文化背景是否適合與社經條件是否成熟,對於民主政治的成功都很重要。
未來檢視美國伊拉克政策的成敗仍在於,美軍撤除後現有的伊拉克民選政府是否能維護伊拉克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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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殺戮過後 柬埔寨重生 |
| by 陸以正
(August 23, 2010) |
| 紐等國協助下,柬埔寨終於在一九九三年制定憲法草案,改制為君主立憲,國王和首相的權力都被削減,移轉到國會手中。
二零零八年,柬國舉行大選,有二十幾個黨派競爭。柬埔寨人民黨(Cambodian People’s Party)得票百分之五十八,在國會贏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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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浴血重生的肯亞 |
| by 陸以正
(August 16, 2010) |
| 月四日,東非的肯亞共和國舉行對新憲法的公民投票。四天後,過渡期間獨立選舉委員會(Interim Independent Electoral Commission)宣布:贊同新憲者以百分之六十六點九的壓倒多數通過,新憲法自公布日起,兩星期後生效。這個非洲最美麗的國家,終於脫離了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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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伊朗面臨「再革命」 |
| by 陸以正
(August 9, 2010) |
| 是一九○五至一九一一年間,伊朗王國所謂「憲法革命」,首度對坐在「孔雀寶座(the Peacock Throne)」上的伊朗王的專制大權,加以限制。其二,是一九五一至一九五三年間莫沙提(Muhammed Mossadeq)任首相時,逼使曾來台訪問蔣公的巴勒維國王宣佈退位。其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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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法結構改造的方向 |
| by 林騰鷂
(August 4, 2010) |
| 益的司法制度。筆者希望馬英九總統能善用《憲法》所賦予的權力,來從事世紀性的司法結構大改造!
首先,馬英九總統可以遵照現有的憲政架構,即依照《憲法》第44條之規定召集五院院長,會商解決多年來推動司法改革所引發,而未能順利解決之五院職權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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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廉政署的組織與權力之建議 |
| by 黃錦堂
黎家維
(August 4, 2010) |
| 屬於行政院之下,如何進行跨院合作又不逾越憲法權力分立界線,不免困難重重。
以上各說都關注廉政署之獨立性。若不採新加坡與香港模式之直接隸屬最高首長,則我國得有的配套機制為:署長之任命程序、廉政官員職權行使之獨立性、廉政署預算之必要獨立性、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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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菅政權輸在錯的時間提出對的政策 |
| by 何志勇
(July 30, 2010) |
| 利於菅內閣未來施政。
依據日本憲法第五十九條,眾議院通過但遭參議院否決的議案,經眾議院出席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立為法律。換言之,在日本一旦執政黨失去參院過半的支持,同時又無法在眾院獲得三分之二的絕對多數席次,可能就會面臨施政窒礙難行之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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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歐盟對中共武器禁運的新思考 |
| by 湯紹成
(July 23, 2010) |
| 理提前下台;還有,席拉克總統所支持的歐盟憲法公投案失敗,也使得法國政府的形象受損; 再加上美國布希總統對於歐盟解禁案的大力反對, 終於導致該案功虧一簣。
之後,歐盟經歷了2005年下半年的英國輪值主席、2006年奧地利與芬蘭、2007年德國(總理梅克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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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師工會的角色期望 |
| by 李建興
(July 21, 2010) |
| 自由入會及不得解散工會,以符合國際公約及憲法保障之集會自由精神。
當前在大家關心工會法的時候,個人以為有幾項原則,值得作為未來組織或成立教師工會之核心價值:
第一,教師工會要維護教師權益:這次工會法之修正,終於突破歷來之限制,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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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CFA的性質與應有的審查方式 |
| by 楊日青
(July 18, 2010) |
| 借鏡。
美國憲法學權威學者柯爾溫〈Corwin〉教授對美國締約方式曾指出兩點基本原則:一、美憲規定締約由總統及參議院共同行使,惟實際運作上,自華盛頓總統以來,締約之主動權操之於總統,參院只能對條約是否同意批准表示意見。二、早在一八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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