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分析從課責觀點探討內閣制下政府負責機制的設計與運作壹、前言 在典型內閣制國家中,憲政設計係採權力融合制度,由人民選舉國會議員,並由多數黨組閣,行政權掌握在內閣總理手中,故有虛位元首與副署制度;行政與立法則是成員混合卻又互相對抗,內閣須對國會負責,國會可以倒閣,內閣亦可呈請元首解散國會。 在200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