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地合一課稅有點難,又不會太難
近來中研院提出賦稅改革報告,對解決高 房價 問題,建議房地產持有及交易之資本利得,應以實價課稅,將房屋與土地合一,做為稅基。但房地合一課稅牽涉中央及地方財政問題,憲法修正或解釋、土地稅法、所得稅法、平均地權條例、財政收支劃分法等修法,相當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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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中研院提出賦稅改革報告,對解決高 房價 問題,建議房地產持有及交易之資本利得,應以實價課稅,將房屋與土地合一,做為稅基。但房地合一課稅牽涉中央及地方財政問題,憲法修正或解釋、土地稅法、所得稅法、平均地權條例、財政收支劃分法等修法,相當耗

摘 要 為解決都會地區 房價 不當高漲所導致的民怨問題,政府積極實施打房政策,造成 台灣 地區的房地產市場去化呈現相對沈滯、資金轉移,以及南屋北賣的局面,雖然國內南北房市交投態勢南轅北轍,唯房市整體上仍呈現量跌價平情形;為解決房市多年陳痾,
現行地政士法第26條之1第1項規定,地政士應於買賣受託案件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三十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同條第4項復規定,已登錄之不動產交易價格資訊,在相關配套措施完全建立並完成立法後,始得為課稅依據。若有違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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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財政部發布100年度個人出售房屋未申報或已申報而未能提出證明文件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由於 房價 的全面飆升,全台各地區財產交易所得課稅比率也普遍往上調高。同時,為反映不同地區房價上漲幅度不同導致出售房屋獲利出現差異化之情形,財政部也首
馬英九 總統在最新推出的黃金十年居住正義篇中,明言將推動不動產交易要依實際交易價格課稅。實價課稅是國內學者倡議多時的政策,如今政府最高領導人鄭重宣示推動,各界多予肯定及支持,並希望馬總統能完整落實,要做好配套,減少爭議。 一般而言,由於單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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