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部長許嘉棟日前表示財政部將於近日內,把所得稅法修正案送交行政院,有關軍教免稅取消部分,將尊重行政院政務會議討論的結果,暫緩取消軍人免稅優惠,即軍教免稅優惠的取消,確定由國中小教員部分優先推動。據指出,財政部乃是考慮到軍隊目前除了薪資結構的問題外,還面臨了部分階層軍職人員,不易找到人力來源的困境,此一相當特殊的情況,讓財政部除顧及賦稅公平,亦得要拉高思索問題的層次。軍教免稅問題已經歷一段長時間的爭辯與討論,由於政治因素的顧慮與干擾,使得這項改革工作一直延宕遺留至今。吾人同意礙於現實情況,在完成取消軍教免稅改革過程中,可適當搭配某些配套措施,俾換取軍教人員的諒解或認同,但財政部在修法規劃時,卻應審慎把握調整的分寸與合理性。

首先,誠如許部長所言,取消軍教免稅優惠乃是財政部重要政策之一,但在施行的過程中,仍要視實際情況調整步驟。在整個所得稅法修正案研商的程序上,針對軍教免稅取消問題,每次皆特別邀請國防部、教育部與教師團體等單位代表共同參與討論,會中政府機關的主張與關切重點多在於取消免稅前,軍教人員薪資或待遇的合理調整,而教師團體則特別關心政府因此改革而增加之稅收應適當「回饋」教育支出的需求。經過多次的協商,財政部決定將非屬其職權範圍的調整薪資等配套措施,與所得稅法的修正分開處理,亦即軍教免稅優惠確定取消,但所得稅法中有關此條文的實施日期,則明訂由行政院視其他因素或情況的判斷而決定。從專業主管機關的角度言,既然參與協商之各單位,對於取消軍教免稅、維護租稅公平的原則盡表支持,財政部便應秉其職權直接做出即時恢復軍教課稅的決定。其他配套或實施時間的考量,在修正案送至行政院審議時,行政院若有意見自會有所處理或調整,財政部實無必要逾越專業部會的分際,以跨部會的政治考量來斟酌所得稅法的修正。如今更決定採取行政院政務會議討論的結果,為免影響整體國防業務的運作,暫緩取消軍人免稅,回頭修改財政部原來的構想,已嚴重喪失專業部會應有的立場。要改要修,也應由行政院負責。

其次,近年以來,軍職人員的吸收與留任,隨著社會環境與國防需求的改變,人力市場的確出現相當程度的失衡現象。但這多半與軍人的培訓方式及工作環境等特色有關,薪資待遇的調整固然能彌補部分的市場供需缺口,然而根本上還是得由職業特色與制度的層面徹底改善,才能解決問題。免稅與否,似乎與此人力困境的發生無必然關係。更何況,這數十年來軍人薪資一直都在享受免稅的優惠,但如今國防部還是面臨了部分階層軍職人員無法滿足所需的事實與困境。恢復課稅是否就會使得這種情況加速惡化,財政部或國防部應該作更深入的了解與分析,以免最後的結果是既損失了稅收與公平,又對國防業務的運作或制度的改善無任何實質助益,則乃真不划算。

再者,我國所得稅法中免稅規定固然很多,但屬於身分或職業別的特殊優惠,僅剩軍教人員的所得二項。每次論及此類免稅的檢討,軍教皆併同一起分析與處理。如今突然以一個不必然成立的理由,暫緩軍人恢復課稅,由教員部分先行做起,勢必遭到教師方面的反彈與抗爭,財政部的決定不但草率而且不智。甚且可能因此導致整個取消免稅優惠的改革工作,被迫回到原點與現狀,功虧一簣。

軍教免稅的不合時宜及違反賦稅公平,已是全體社會的深切認知與共識,民眾多期盼政府這項改革工作的早日完成。新政府既然以強調社會的公平正義為競選政見的主要訴求,便更應展現魄力,配合掃除黑金,堅決修法取消軍教免稅,重建民眾對台灣社會公平正義的信心。軍教人員享受了長時間的特權免稅,也許有其特殊的時代背景因素,如今吾人要求的乃是,往昔「不正義」的回復,並不是對其利益的傷害或剝奪。為讓改革工作順當與和諧,輔以合理調整薪資結構的配套措施,吾人表示贊同與接受,但卻萬不可以「補償」其損失的心態,當作政策決定的思考基礎,財政部允宜有此認知與堅持。

總之,取消軍教免稅的社會聲音已經存在多年,前政府既然沒有能力解決,吾人只有期待新政府能有不同的表現,這也是另一樁對新政府財經政策的挑戰。唐飛院長軍人出身的背景,不但應該避免社會對其偏袒軍人的可能質疑,而且更應該能深切體會畢其功於一役的道理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