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報紙披露,有鑑於國內醫師人力有過剩之虞,加上各專科人力分佈不均,衛生署今年起將大幅縮減住院醫師訓練人數,並限制各專科招收住院醫師員額。
此次縮減之理由,蓋因醫政處表示,國內目前每一名醫師照顧682人,較世界衛生組織一名醫師照顧750人的標準還高,認為醫師人力有過剩之虞,但事實是否真是如此?
以每一名醫師照顧682人推算,我國目前的醫師人力水準為每十萬人口146名醫師;若依照醫政處的說法,世界衛生組織的標準,則應為每十萬人口133名醫師人力。但是,經筆者查詢世界衛生組織的統計資料結果卻可以發現,截至1998年為止,目前世界大部分開發中或已開發國家的醫師人力水準,卻為每十萬人口200名醫師以上。(參看附表)
事實上,每750人一名醫師的目標,是1987年(當時平均每人國民生產毛額為5,200美元)由衛生署與經建會協調會議中決定的2000年階段性政策目標,但時至今日,台灣目前平均每人的國民生產毛額已達14,000美元,約相當於美國1980年的水準(當時美國的醫師人力約為每十萬人182名醫師),甚至鄰近的日本在1996年的醫師人力狀況,便已達每十萬人口193名醫師(中國大陸、南韓亦有類似情形),再加上近幾年全民健康保險的實施、醫療技術的精進,我國醫療環境產生巨大變化,過去政府這樣的醫師人力目標早已不合時宜而有調整的必要。
目前各專科的確出現皮膚科、耳鼻喉科等小科擠破頭,外科、婦產科等醫療風險較大的科別乏人問津的情形,但是,這樣的人力失衡與醫師人力的多寡並無關係,真正造成今天這般局面者,實是因為健保支付標準實施所造成的影響。在過去論量計酬的給付制度下,門診看越多賺越多,醫學生當然不願意往辛苦又費力的外科發展,再加上一些項目的調整並不符合各科別的資源投入,反而是「會吵的人才有糖吃」,自然也加劇了整體醫療相對合理性的扭曲。
過去台灣的醫療體系患「不均」,是各地區的醫療水準不同的「不均」,現在的「不均」,則加上了各科別醫師人力的「不均」。衛生主管單位避免各專科無限擴充人力所進行的限制員額措施確有其必要,但更迫切的,應是趕緊訂定出能真實反映醫療成本的支付標準,如此才能矯正目前早已失衡的醫療體系。
(本文刊登於90.09.09中央日報「全民論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