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報載,政府最近對於資金外流情況十分關心,尤其是對大型企業貸款資金流入大陸問題特別重視 , 財政部並強調將了解銀行對於貸款資金流向的追蹤。由於政府通常不喜愛資金外移的現象,加上民國86年東亞金融風暴以來,台灣似乎常常處於金融危機中,政府就常以下列理由來說明其對外投資的管制:從民國76年以來我國人民儲蓄率的持續下降,企業的對外投資將造成資金外流,排擠部份國內之投資, 減少國內就業機會,不利國內經濟發展。

資金外移,主要可以分為對外直接投資與對外金融證券投資二種。 對外直接投資不但在有貿易障礙時可以取代貿易,而且在產業有垂直分工比較優勢時可以增加貿易,例如依照經濟部的統計,目前國內廠商赴大陸投資金額累計約為二百七十億至二百八十億美元之間,大陸官方發布的資料則約為四百六十億美元,但到位的資金約為三百五十至三百六十億美元之間, 而根據兩岸貿易統計,台灣對大陸間接貿易順差從86年至88年分別為一百六十六億,一百四十二億六仟萬,一百六十六億玖仟萬美元。 已超過台灣對全世界的貿易順差的一百三十八億八仟萬, 一百零三億一千萬,一百五十億四千萬美元,因此台灣的對大陸的直接投資是一雙贏的情形,與日本對我國的投資是一樣的。

國際金融證券投資則不但可以分散投資風險從事全球金融套利,而且可以訓練個人和企業在籌資或融資時亦可以透過發行國內外債券等證券形式在國內外金融市場融通,使國內資金在國際間進行最有效率的配置,並因此對我國的經濟發展與金融市場的健全發展和人材的培養都會有極大的助益。依照中央銀行的金融統計月報,我國對外的金融證券投資從86年至88年之間分別為六十七億四仟萬,四十二億二仟萬,四十八億三仟萬美元,而外人對我國的金融證券投資則為負一十二億,一十八億,一百三十九億一仟萬美元,資料顯示我國自86年東亞金融風暴後,對外金融證券投資的變化並不大,反而外人投資國內證券呈現大幅增加,也因此本國的金融帳亦由86年的淨流出七十二億九仟萬美元逆轉回88年的淨流入九十二億二仟萬美元,這種資金大量流入的現象反而是值得觀察其是否可能成為金融市場中的不穩定因素。

事實上任何資本移動的管制都只可能有短期效果,而且根據許多國內外的研究都顯示資本管制沒有長期實質效果,甚至長期可能是負的效果,政府對資金外移的關心是應該的,但政府更應該做的是提供本國的金融市場足夠的避險工具和正確的訊息,讓本國的個人與企業在金融市場學習如何去面對資本流動的衝擊,只要本國之金融市場健全且自由,本國資金可自由進入國際市場,爭取較高的報酬,本國的儲蓄不一定要供做國內投資使用,本國大型企業投資的資金籌措,應可在國際金融資本市場取得,資本自由化與國際化仍然是台灣經濟應走的一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