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臺灣的少子化問題日愈嚴重,青年少而學校多,大學招生不足逐漸成為常態現象,各大學院校雖努力招攬境外學生,但因政策性因素,招生人數受限,加上國內生源漸少,因此,境外招生情況已成為影響部分私立大學是否會被整併,或能否繼續存活的重要因素,而在境外學生中,基於中華文化相通的特色,又以陸生為最多,而招收陸生政策也最為重要。

2015年,根據教育部所發佈的資料顯示,臺灣大專校院境外學生總計11萬182人,占大專校院在學學生人數8.27%。其中,有6萬3659人是非學位生,主要包括大陸短期研習生與來台學華語的外籍生,占57.78%,而有4萬6523人來台攻讀學位,占42.22%,亦即有4成以上的學生主要來自中國大陸,顯示台灣的教育市場中,陸生所占比例相對重要。

由於臺灣的教育市場生源不足,部分大學院校合併或關閉情形愈來愈嚴重,在此情況下,陸生已成為國內許多大學的主要招生來源,因此,對於陸生的生活及身體健康之保障(健保),以及對於優秀陸生之獎學金頒發(獎助),相關政策宜即早推動,並讓台灣高等教育得以順利發展。

二、陸生的規範

2011年9月,首批陸生來臺,而「大陸地區學生來台就學及停留辦法」為陸生來台求學的依據,然而,由於兩岸分治已久,經貿與文化交流內容及方式仍有歧見,加上兩岸的政治與安全因素之考量,陸生來台必須受到許多法令的規範,其中,「陸生三法」是最主要的法令依據。

(一).陸生三法

一般而言,所謂「陸生三法」是指與開放陸生來台就學及大陸學歷採認政策相關的三部法律,包括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大學法,以及專科學校法等。由於這些法律不包括陸生在台求學的因素,而為符合陸生來台求學的招生需求,其相關法令必須做適當的修正。

2010年8月19日,立法院完成陸生三法修正法案,並將「一限二不」入法,其中,一限是指限制承認醫事學歷;二不是指陸生不得報考國安機密相關系所,以及無中華民國國籍者不得參加國家考試。

(二).三限六不十二禁政策

在陸生來臺就學及採認大陸學歷政策限制中,主要有「三限六不十二禁」政策,根據國政基金會的「陸生三法Q&A」所公佈之資料,可知「三限」原則是指限校、限量,以及限域;「六不」原則是指不加分優待、不影響台灣學生就學權益、不編列獎助學金、不允許校外打工或兼職、不會有就業問題,以及不得報考公職人員考試等。

另外,所謂「十二禁」是指十二項不予採認的大陸學歷,包括未經正式入學管道取得者、函授或遠距教學方式者、經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方式通過者、在分校就讀者...等12項,主要是因為大陸幅員廣大,各地區的學校眾多,且教育水準不一,為確保國內較高的教育品質,因而對予大陸學歷的規範相對嚴格。

三、在臺陸生變動分析

臺灣自開放陸生政策推動以後,有關在臺陸生的變動分析,可分為下列幾個部分來說明:

(一).招收陸生人數逐年增加

根據教育部大學招收陸生統計資料,在2011-2015的五年中,臺灣招收陸生的人數,不論是大學生或研究生,均有逐年增加的趨勢,其中,大學生的招生人數由2011年的1488人增加為2015年的2134人,五年增加的比率為43.41%,同段期間內,其註冊生由724人增加為1967人,增加比率為171.69%,註冊率亦由48.7%增加為92.2%。

在同段期間內,碩生生由571人增加為1225人,增加率為114.54%,註冊人數由181人增加為769人,增加率為324.86%,註冊率由31.7%增加為62.8%;至於博士生則由82人增加為341人,增加率達315.85%,註冊人數由23人增為178人,增幅達673.91%,註冊率亦由28.0%躍升%,顯示陸生在臺求學的學生數有大幅增加的情形。

另外,若以最近五年(2011-2015)的招生成長率資料來觀察,學士生、碩士生、博士生的招生占比分別為61.30%、31.67%、7.03%,以大學生的人數為最多,而其註冊人數的占比分別為70.03%、25.12%、4.85%,仍是以大學生的占比為較高。唯若以各級學生數的成長率來加以觀察,則學士、碩士、博士的成長率分別為43.4%、114.5%、315.9%,以博士生的成長率為最大;同段期間的註冊生成長率則為171.1%、322.5%、673.9%,仍是以博士生的成長率為最高。

(二).非學位生以陸生為主

若以臺灣的外藉生的人數來作考量並作比較,則根據教育部的統計資料,在2015年中,來臺灣學習的學生人數計110182人,其中,就讀學位的學生計有46523人,占42.22%,其中,以港澳僑生22918人為最多,約占學位生的一半(49.26%),次為外國學生(15792)與陸生(7813),其占比分別為33.94%與16.79%。

若以非學位生來作考量並比較,則以大陸短期研修的學生人數達34114人為最多,占非學位生的一半以上(53.59%),次為華語中心的18645人,占三成左右(29.29%),而外國短期研習及外國交換生的占比則為7.47%與5.88%,亦即2015年的境外生陸生占大宗,影響也最大。

四、陸生政策的改變

有關陸生政策的改變,可分為下列幾個部分來加以說明。

(一).三限六不政策的調整

2016年,在臺灣第三次政黨輪替前,教育部便已宣布擴大採認26所大陸大學學歷,總計5年來已採認346所大陸大專學歷,對於生源的開拓有很大的助益;另外,教育部同時修改辦法,放寬陸生若從事課程學習或服務學習,例如課程要求學生一定要實習或擔任教學助理,就可領中央政府補助的獎助學金、津貼或其他給付。同年5月20日後,民進黨完全執政,在兩岸政策相對不重視的政策上,在來臺陸客及人數普遍減少的過程中,國內各大學建議兩岸教育政策應更開放、寬鬆,且盡速解除「三限六不」,開放更多省市陸生來台就讀,並鼓勵優秀陸生留台工作。另外,陸生的「三限六不」政策僅剩下「兩不」政策,即不能留台工作與不能採認醫事學歷。

(二).陸生來台政策的變化

大體而言,在當前兩岸的政經型態下,陸生政策是由政治來決定,臺灣在兩岸關係「維持現狀」,以及中國大陸「堅持九二共識」的政策考量下,大陸學位生和研修生來台是否能維持現狀,仍須進一步加以觀察,主要取決於中國大陸對臺政策是否改變;唯若陸客來台觀光人數日愈緊縮,以及陸生來台就學或交流名額可能限縮的情況下(如大陸吉林省已下令暫停辦理陸生赴台的相關作業),則2017年後,陸生來臺的人數可能會產生變化。

依國內教育業者普遍的看法,兩岸同文同種,基於交流可創造雙贏之考量,政府應抱持開放態度,制度鬆綁,不僅應取消三限六不政策,讓兩岸人才有更多交流與競爭機會,同時要鼓勵境外生留台工作,卑對國內的經濟發展有所助益。

五、陸生的健保

有關陸生的健保政策可分為下列幾個部分來說明:

(一)健保政策對陸生相對不公

有關陸生能否加入健保的議題,在過去幾年中,社會一方面認為醫療屬於人權,基於人道考量及境外學生待遇一致性的原則,不應反對陸生納保。唯因政府資源有限,必須審慎考量政府財政的負擔,以及社會資源分配的公平性問題。

應該優先分配予本國人、納稅義務人及長期居住者,避免造成財政負擔、排擠其他預算支出。因此,政府宜推動修法,讓來台就讀的學生都能在公平原則之下納入國內的健保體系,能夠專心就學,無醫療後顧之憂。

事實上,早在2012年10月,行政院便已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把陸生身分從「停留」改為「居留」,以利納入全民健保。比照外籍生和僑生的標準,希望創造友善生活與學習環境,但因立法院中有少數立委杯葛而未實行。

截至2016年,台灣對陸生和外籍生、港澳僑的健保政策依然不同,因為在臺灣的11萬境外生當中,陸生繳了比台灣學生還貴的學雜費及醫療保險費,而其他境外生不論是否修學位,幾乎都有獎學金,以及等同國人的健保,且外籍生和港澳僑生的健保是比照本國人。然而,陸生是否納入健保卻仍存有爭議,唯學生權益不應因國籍而有不同,因此,必需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健保法」,讓陸生和僑外生一樣都享有健保的權利,蓋因相較之下,健保政策對陸生確實相對不公平。

(二).健保法的修正

2016年10月24日,政府提出「全民健康保險法」修正案,其修正的三大方向如下:

1.基於人權考量

政府基於人道考量與人權價值,中國大陸學生的醫療照護,應比照僑外學生,納入健保體系。

2.基於保險的公平性

基於政府資源的有限性和社會保險之公平性,僑生、外籍生及中國大陸學生之保費應全額自付,但修法前已來台就讀的僑外生其權益將不受影響。

3.各單位自行編列預算

若各機關有政策性考量,針對特定國家或家境清寒之學生提供協助者,應自行編列計畫經費。

(三).陸生健保的財政收支

有關陸生參與健保的財政收支,可分為下列幾個部分來說明:

1.陸生健保支出與僑生相同

根據衛福部社保司的規定,依照現制,來台攻讀學位的僑生、外籍生,居留滿6個月以上就可以納健保,所繳保費則依照第六類地區人口,每月個人自付額為749元,另500元由政府補貼。根據2015年的統計數據,僑外生自付額實收保費金額為1.6億萬元,醫療支出約1.3億萬元,支出約佔保費自付額收入的八成,由於來台就學的陸生年齡層與僑外生相近,因此,醫療支出應屬類似;推估若陸生納入健保,支出狀況也將與僑外生現況一致。

2.提高每月繳交固定費用

政府對於境外生健保繳納有一定的規則可循,唯若政策改變,則須依立法程序修正《健保法》,讓僑生、外籍生、陸生保費全額自付,修法前已在台就讀的僑外生,其繳費權益不受影響,但修法後才申請來台就就讀的僑、外、陸生,則依照新制,每月繳納1249元,比舊法所繳費用高出六成以上(66.76%),亦即新法提高健保繳交費用。

3.健保收入大於醫療支出

2015年,根據教育部的統計資料顯示,在臺灣的11萬多名境外學生中,以陸生的占比約4成最多,其中,就讀學位者約9千人;依照現制陸生不能加入健保,醫療支出自費,而一旦《健保法》修法通過,陸生將可納入健保,其每月自付1249元健保費,估每年可為健保帶來1.35億元收入,而醫療支出估每年約6400萬元,亦即陸生的健保收入遠高於醫療支出。

六、陸生的獎助

有關陸生獎助的內容,可分為下列幾個部分來說明:

(一).政府缺少陸生獎助政策

國內對於陸生獎助的部分一直存有爭議,緣於陸生來臺就學須符合三限六不十二禁政策,其中,在六不政策中,政府不編列獎助學金,也不允許陸生在學打工,更不得在台就業,亦即陸生幾無任何獎助,對經濟不佳的家庭是重大負擔。唯由於政府「三限六不」政策,部分立委不同意教育部編列預算給陸生獎學金。

(二).陸生獎學金頒發限制

在教育政策的獎助上,台灣對陸生和外籍生、港澳僑的獎學金政策大不同,外籍生和港澳僑生都有政府獎學金,優秀外籍生最高每月台幣3.2萬元,一般外籍生也有台灣獎學金和華語文獎學金,不但免學雜費,每月還有2.5萬至3萬零用錢,有些來臺學生甚至還免機票,唯陸生仍沒有機會可以獲得公私部門所提供並頒發的獎學金。

(三).教育部對陸生獎學金的建議

為開放陸生來台就學,教育部曾訂定不給陸生獎學金等「三限六不」政策,部分立委更批判教育部透過陸聯會指示各校編列預算給陸生獎學金的不當作法,且若學士生每人每月1萬元以上、碩、博士生每人每月2萬元以上的獎助模式,已違反三限六不政策。

唯由於私立大學普遍反映陸生招生狀況不佳,為鼓勵陸生來台就學,教育部建議學校可在不使用政府預算前提下,編獎學金給陸生,應未違反「三限六不」政策,但遭受立委強烈的批判。然而,隨著兩岸政經局勢的改變,教育部對於陸生的「三限六不」政策已逐漸鬆綁,若和學習相關,陸生可擔任研究或教學助理,領中央政府補助的獎助學金、津貼或其他給付,唯其獎學金來源及額度均有規範,即:

1.獎學金來源限制

國立大學的獎學金來源主要包括自籌經費、陸生學雜費收入、民間募款、地方政府編列等。

2.獎學金金額限制

獎學金金額有一定的限制,一般是學士班每人每月台幣1萬元以上,碩博士班每人每月2萬元以上。

七、民間對陸生的獎助--感恩與傳承獎學金

由於政府對在陸臺生的獎學金多所限制,為彌補公部門之不足,因而有私部門的陸生獎學金之產生,其中,臺灣民間團體對陸生的獎助首推由「中華國際財經創意交流協會」所提供的「感恩與傳承」獎學金,這也是陸生開放來臺就學六年,國內第一個陸生獎學金,有關兩岸「感恩與傳承」獎學金的內容如下:

(一).獎學金來源

臺灣之在臺陸生「感恩與傳承」獎學金是「謝春長先生與謝王纒女士感恩與傳承紀念獎學金」的簡稱,為「中華國際財經創意交流協會」創會理事長個人所提供,主要為感恩其父母親一生奉獻的偉大,並感謝兩岸貴人協助,成就其傳承志業而提供之獎學金。

(二).重視社會貢獻且沒有科系限制

兩岸「感恩與傳承」獎學金的申請對象與時間如下述:

1.不限科系亦不限同期間內是否領有其他獎學金
凡在台灣各大學求學之中國大陸學生,其申請的前一學年度上、下學期平均成績80分以上,經其就讀大學評定為成績品性優良的學生。

2.具有社會貢獻
對學校或社會具有優良事蹟或貢獻,且有相關單位證明者。

3.訊息充分宣告
獎學金訊息經由教育部及陸聯會協助而於各大學公告,並在協會FB網站公佈。(facebook:http://ppt.cc/vE0s5)

4.申請期間較長
(1).各大學申請/推薦/日期:每年10月15日至11月15日。
(2).「中華國際財經創意交流協會」收件截止日期:每年12月15日。
(3).得獎公佈日期:每年01月15日。

5.頒獎日期以元宵節為基期
獎學金每年頒發一次,並於元宵節前後頒發,頒獎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三).獎助名額多元廣泛
一般而言,兩岸「感恩與傳承」獎學金的獎助名額多元而廣泛,說明如下:

1.獎助名額
每學年度發放1次,依評審結果,錄取前3名,計有9位學生可獲獎助。

2.獎學金金額
每學年度1,000美元,依名次給獎。第一名500美元;第二名300美元;第三名200美元,計三千美元,或新台幣十萬元。另外,得視申請狀況另設「感恩獎」、「傳承獎」、「優秀獎」等若干名。

3.獎學以美元為計價標準
獎學金以美元計價,但以新臺幣發放為原則,惟亦得以美元或人民幣發放。若以美元或人民幣兌換新臺幣,則以申請當年3月16日的銀行買入匯率計算,扣除手續費用以後採四捨五入,並以百元為基準。(發放幣別由協會決定之)

(四).成績並非評審唯一標準
為配合國家社會的倫理道統道與協會的創設宗旨,獎學金審核小組對於兩岸「感恩與傳承」獎學金的審核並非以成績為唯一的評審標準,尚包括社會貢獻、

寫作表達能力、在校表現等,包括:
1.學年成績
學年成績佔總成績60%。以申請年的前一學年度上、下學期平均成績計算(計算至小數點第2位,第3位四捨五入)。

2.自傳與貢獻
自傳與社會頁獻佔總成績40%,評分項目及標準如下︰
(1)自傳:20%。格式不拘,3000字以內。
(2)貢獻:20%。對學校之優良事蹟或對社會之特殊貢獻。

3.日期判斷
對學校之優良事蹟及對社會之特殊貢獻發生日期,以申請年度7月31日之前3年內為準,需檢附佐證資料。

(五).申請文件謹慎而周延
為求公允正確,兩岸「感恩與傳承」獎學金的申請文件內容如下:
1.制式申請表。
2.學生證或當學期繳費單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3.前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影本。
4.自傳正本1份,需親筆簽名。
5.優良事蹟及特殊貢獻佐證資料影本,需親筆簽名。
6.所附證件如為影本,須由所屬大學核對正本後,加蓋核對人職章及「核與正本無誤」章。
7.申請人所有申請文件或資料無論是否獲獎,均不予退還。

(六).不接受個別報名
由於兩岸包括的區域範圍較廣,為求慎重,「感恩與傳承」獎學金的申請僅接受學校或協會之推蔫,且不接受個別報名,相關內容如下:
1.每學年度上學期受理申請,申請人依公告日期向所屬學校提出申請,並檢附所有申請文件。
2.獎學金由學校統一處理後,掛號郵寄至本協會通訊處,並以郵戳為憑,於報名截止日15:00前送達,逾期或應繳表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3.兩岸「感恩與傳承」獎學金不接受個別報名。

(七).審查程序嚴謹
兩岸「感恩與傳承」獎學金申請經由學校受理、初審後,彙整申請學生資料,送請「中華國際財經創意交流協會」獎學金申請暨審核小組進行複審,並就學年成績、自傳成績、特殊貢獻加權估算後,決定獲獎名單。

(八).享有尊榮的頒獎儀式
為表示對得獎人的尊敬,獲獎同學須親自出席獎學金頒獎儀式,現場接受表揚,領取獎狀及獎學金,同時接受協會為得獎人所準備的餐敍;另外,得獎人須準備三分鐘的得獎感言,由演講中展現實力,並接受現場來賓的祝賀,且得獎人即成為協會之榮譽會員。

(九).實施情形與結果
中華國際財經創意交流協會經過教育部與陸生聯招會的協助,2016年兩岸學生的參與情形極為踴躍,有一百多位合乎資格條件的學生申請,其中,以大學生的申請人數為最多,碩、博士次之。

由於「感恩與傳承」獎學金是第一次由民間發放的獎學金,也是第一個陸生在臺所能申請的獎學金,因此,學生申請極為熱烈,其人數遠超過台灣各大學院校的學生甚多,基於獎學金名額有限,以及為符合學生申請人的比例原則之考量,因此,中華國際財經創意交流協會決定在前三名之外,再視學生申請狀況增設「感恩獎」、「傳承獎」、「優秀獎」等若干名,獎項及金額倍增。

另外,為了表示對得獎人的敬意,協會除了頒發獎學金之外,並選擇在台北華國大飯店宴請得獎同學,以提高同學的榮譽心,同時瀰補獎學金名額相對有限的缺憾,並增潻學生榮譽感的提升,加深其在台學習的印象。

獎學金是由協會創辦人個人所提供,金額有限,而在推動過程中,希望能藉由感恩與傳承獎學金的頒贈達到拋磚引玉之效,並期望未來會有更多的企業或熱心人士的加入並讚助,讓政府的兩岸政策更為落實,也讓兩岸的和平發展更為順暢。

八、結論與建議

經由前述的分析與說明,可據以列出本文的結論與建議如下述:

1.臺灣的少子化問題日愈嚴重,私立大學招生普遍不足,境外生招生為部分私立大學能否繼續存在的重要因素,其中,又以陸生為境外學生的大宗。

2.2010年,教育部公告「大陸地區學生來台就學及停留辦法」草案,2011年9月,首批陸生來臺,而「陸生三法」是最主要的法令規範。

3.陸生政策主要有「三限六不」政策,2016年,陸生的「三限六不」政策僅剩下「兩不」,包括不能留台工作與不能採認醫事學歷,但有關陸生的健保及獎助政策仍未落實。

4.為彌補公部門對陸生獎助的相對不足,由民間所組成的中華國際財經創意交流協會率先提出陸生獎學金的申請辦法,2016年10月開始申請,並於2017年元宵節當天在台北舉行頒獎典禮。

5.陸生政策大抵由政治決定,臺灣在兩岸關係「維持現狀」,以及中國大陸堅持「九二共識」的政策考量下,大陸學位生和研修生來台是否能維持現狀仍須觀察,唯2017年後,陸生來臺政策及學生人數可能會產生變化。

6.本研究根據結論說明,建議政府應抱持開放態度,制度鬆綁,取消三限六不政策,讓兩岸人才有更多交流與競爭機會,讓陸生擁有健保權利,並對優秀陸生給予獎助,鼓勵境外生留台工作,卑對國內的教育推廣及經濟發展有所助益。

(本文刊於2017年1月26日中央網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