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農業生產的增加來自投入的增加與技術的進步。台灣的水土資源有限,農業的增產更有賴技術的改進。農業發展政策在不同階段隨國內外客觀環境的改變而有異,農業科技的研發方向亦配合農業發展的需要而調整。

行政院農委會是農業科技研發的策劃與管理機關。農業科技方案或計畫,係依循行政院核定之各種國家科學技術發展方案(計畫)的導向,配合農業發展政策的需要而研訂,並由農委會所屬試驗研究機構、大專院校、中央研究院及財團法人研究機構執行。農委會對於農業科技成果的評估與應用亦非常重視,並不斷改進、落實應用。

農業科技發展重點,早期側重生產技術,諸如農作物品種改良、田間管理技術,畜禽飼育種、飼養管理、疾病防治,海洋漁業漁撈技術、養殖漁業生產技術,造林及林業經營管理技術。50年代以後,逐漸重視農業機械化,水土保持,農產加工運輸技術。近年來注重生物科技,農業自動化及資訊化,食品品質與衛生安全,動植物檢疫防疫,水土資源保育,以及自然生態環境維護。

數十年來,農業科技的研發經費持續增加,研究人力之質量提升,研發成果豐碩,使台灣的農業生產方式從土地與勞力的密集利用,轉變為知識與技術的導向,促使台灣農業朝「優質、安全、生態、永續」的目標邁進。當前面臨全球化與自由化的加速,能源與糧食的潛在危機,食品品質與衛生安全的要求,以及資源保育與生態環境維護的迫切性,農業發展政策與農業科技研發方向均待調整因應。

前言

農業是利用水、土、生物等自然資源,以提供糧食、木材、纖維等農產品的產業。早期台灣農業佔GDP的1/3以上,由於工商業的快速發展,農業佔GDP比重不斷下降,但其絕對重要性並未稍減。農業不僅提供糧食與其他農產品,對於安定農村社會,維護生態環境與提供休閒遊憩,亦有其重要功能。

農業科技的革新是農業發展的原動力。農業生產的增加來自兩種途徑,即農業投入的增加與生產技術的改進。台灣水土資源有限,耕地面積無法增加,而受到投資報酬遞減率的規範,不能在有限的農地投入無限的資本與勞力。因此,農業的增產主要依賴科技研發與生產技術的改進。根據研究文獻指出,台灣過去的農業成長率約有三分之二來自技術的改進,只有三分之一可歸因於因素投入的增加。

在工業部門,一般廠商的規模相當大,有能力研發新產品與新技術,且可透過專利與品牌,確保研發的成果與利益。政府僅規劃工業的產業發展與相關科技的發展方向,個別產品研究包括規劃與執行以及經費之籌措多由廠商負責。台灣的家庭農場平均經營規模過小,無力自行開發新產品與新技術;因此,農業科技的研發多賴政府的試驗研究機構及大學院校辦理。政府為促進農業科技的發展,配合農業的政策,策劃農業科技發展方案、計畫,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增加農業試驗研究經費,並落實農業科技的推廣應用。

台灣自二次大戰後六十多年來,農業科技的研發,不論是品種改良,栽培管理,植物保護,農業機械,作物營養及施肥,農產加工,農田水利技術,水土資源保育利用,林業經營,海洋資源開發,魚介貝類品種改良及養殖技術改進,以及畜禽品種改良,疾病防治及飼養技術改進等,都有豐碩的成果,不但提升農產品產量與品質,亦促進農業資源的永續利用,使我國農業邁向科技化、現代化。

本文首先說明台灣農業科技研發體系,再分別探討農業科技的規劃、執行與管理。


壹、農業科技研發體系

我國科技發展係採整體規劃,分工執行之原則。行政院科技顧問組評估科技發展政策方向,國科會負責整體性規劃,各部會署分別推動相關之科技研發工作。農業科技研究發展計畫主要係由行政院農委會策劃推動,並分別由農委會所屬試驗研究機構、大專院校、中央研究院及財團法人研究機構執行。

為推動農業科技研發之行政事務,農委會設有科技處,掌理下列事項:

一、關於農業科技政策、法規,重大方案與施政計畫之研擬及督導事項。

二、關於農業科技先期作業與預算編制之規劃、協調及督導事項。

三、關於本會所屬農業試驗所、研究所之聯繫、協調及督導事項。

四、關於農業科技研發計畫之審核、督導及考核事項。

五、關於前瞻性、跨領域農業科技研發與成果推廣之策劃、推動及督導事項。

六、關於農業科技園區業務之聯繫、協調及督導事項。

七、關於農業科技研發成果衍生智慧財產權管理與技術移轉之推動及督導事項。

農委會為加強農業科技研究發展之規劃,包括該會及所屬機關農業科技發展計畫之審查、執行與管理,設有農業科技審議會(科審會),其主要任務為:

一、農業科技研究發展方向規劃之審議。

二、農業各產業技術與發展政策、制度、法規、策略及重大方案之審議。

三、農業科技計劃資源分配之審議。

四、年度農業科技計劃執行成效及檢討之審議。

科審會置審議委員二十七人至三十一人,由農委會主任委員就相關業務主管及所屬機關首長派兼,由主任委員擔任召集人,並指定副主任委員一人為副召集人。審議會視實際需要召開會議。科審會下依領域分設評審小組,其主要任務為:年度科技計畫作業評審、協調及諮詢;年度科技計劃之評審、協調、成果驗收及績效評估之諮詢;農委會及所屬機關與業界合作年度計畫之評審及諮詢;農委會所屬有關科技計畫事項之協調及諮詢。

農業科技研發可分為上、中、下三個層次,即基礎研究,應用研究,技術研發與商品化及應用。大體上,農委會偏重支援應用研究,技術發展及示範推廣工作。各有關農業科技之研究機構中,農委會所屬試驗所、改良場從事台灣地區全面性之試驗研究工作,為農業應用研究之主幹;大專院校兼顧研究、教學與人才訓練;中央研究院從事學術及基礎研究;而公民營事業及財團法人則進行專業性或特定項目之研發工作。除農委會外,教育部與國科會亦支援大專院校之農業基礎研究。茲列出主要農業研究機構如次:

(一)中央研究院

1.中央研究院植物研究所

2.中央研究院動物研究所

(二)大專院校

1.國立台灣大學生農院

2.國立台灣大學理學院

3.國立中興大學農資院

4.國立中興大學理學院

5.國立台灣海洋大學

6.國立中山大學海洋科技學院

7.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8.私立東海大學農學院

9.私立文化大學農學院

10.國立嘉義大學農學院

11.國立高雄海洋技術學院

12.國立宜蘭大學農學院

(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所屬試驗研究機構

1.農業試驗所

2.林業試驗所

3.水產試驗所

4.畜產試驗所

5.家畜衛生試驗所

6.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

7.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

8.桃園區農業改良場

9.苗栗區農業改良場

10.台中區農業改良場

11.台南區農業改良場

12.高雄區農業改良場

13.花蓮區農業改良場

14.台東區農業改良場

15.茶葉改良場

16.種苗改良繁殖場

17.屏東生技園區

(四)公民營事業單位及財團法人研究機構

1.台灣糖業公司研究所

2.台灣肥料公司肥料研究單位

3.台灣香蕉研究所

4.台灣養豬科學研究所

5.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

6.農業工程研究中心

7.中華榖類食品工業技術研究所

8.生物技術開發中心

9.農業機械化研究發展中心

(五) 國際研究機構

1.亞洲蔬菜研究發展中心

2.亞太糧食肥料技術中心

貳、農業科技發展規劃

科技發展是國家建設與產業發展的原動力,世界各國莫不將科技發展列為政府施政的要項。我國於48年訂定「國家長期發展科學計畫綱領。」開始正式將科技發展納入施政項目。69年起推動「科學技術發展方案。」75年行政院通過「國家科學技術十年長期計劃」,復於80年研訂「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十二年長程及六年中程計畫」。近幾年行政院亦核定「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生物技術產業推動方案」,「產業自動化及電子化推動方案」以及「知識經濟發展方案」。

農委會依據行政院核定計畫(方案)之目標及策略,以及歷次科技顧問會議建議事項,並配合階段性農業發展需要,研訂農業科技發展計畫或研究重點。為加強農業科技研究計畫管理,對科技計畫之先期作業,年度執行計畫之申請、審核管制、考核及評估,農委會均依照行政院頒布之「政府重要科技先期作業實施要點」,及「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委託研究計畫管理辦法」等規定辦理。

農業科技研究重點隨農業發展的需要而調整。早期為增加農業生產,側重傳統生物性及化學性生產技術之改進,諸如農作物品種改良、栽培技術、病蟲害防治、肥料施用、灌溉技術,畜禽育種、飼養管理、疾病防治,海洋漁業漁撈技術、魚貝類種苗繁殖、養殖漁業技術,造林及林業經營管理技術。50年代以後,開始重視農業機械,水土保持,農產加工運銷技術。近年來水土資源保育、自然生態環境維護、生物科技、農業自動化及資訊科技日趨重要。

69年行政院研訂之「科學技術發展方案」中,列示之農業科技發展重點包括:

一、規劃農業資源,促進有效利用。

二、研究發展適合本地區條件之農業機械,加速推行農業機械化,提高農業勞動生產力。

三、引進及研究發展新技術,促進農、林、漁、牧業之增產,提高農民所得。

四、發展農產加工運銷,以提高農產品品質及價值。

五、加強預防農業災害及減少農作物損失,以穩定生產並維護農村之生產及生活環境。

75年開始推動之「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十年長程計畫」中,農業科技研究重點如次:

一、農業

(一)調整農地利用及規劃技術之研究。

(二)高價值農作物之研究開發。

(三)發展植物保護之新技術。

(四)農業公害與毒物管制之研究。

(五)發展適合本省風土及農作制度之農業機械。

(六)加強農業水利及土壤改良與施肥等之改進研究。

(七)農產品收穫後處理技術及運銷作業之改進研究。

二、林業

(一)研究生態保育、森林遊樂規劃、多目標樹種之育林、病蟲獸害防治,以及省工育林與收穫技術。

(二)研究複合木材之製造與加工、家具工業產銷之輔導,及減少污染之製漿造紙新技術。

(三)開拓香料、藥材及食品等高經濟價值森林副產物之利用。

(四)山坡地水土保持,集水區經營及自然文化景觀保育之研究。

(五)研究與推動林相改良及引進擇伐作業新技術。

三、 漁業

(一)發展栽培漁業體系,推動漁場整備及種苗生產與放流技術並強化沿近海漁業資源管理,以提昇其生產力。

(二)開發高級海水魚類養殖新技術,建立養殖漁業管理制度,促進水土資源合理利用,並建立水質偵測及漁產品質預警系統及建立全國性魚類病害防治之研究體系,確保養殖水產品之衛生安全,以拓展消費市場。

(三)建立海洋漁況遙測調查及資源評估系統,尤其急需建造大型試驗船,期能有效探測遠洋漁業資源。

四、 牧業及家禽業

(一)毛豬及家禽品種改良及建立家禽之營養標準。

(二)研究亞熱帶乳、肉牛飼養之模式。

(三)家畜、禽糞尿污染防治之研究。

(四)開發家畜、禽之疫苗及動物用藥品檢定方法及檢定措施之建立。

五、 生物技術在農業上之應用

(一)研究熱帶及亞熱帶植物種子貯藏及新品種育成繁殖之技術。

(二)以生物技術產製魚病疫苗及畜牧用疫苗之研究。

(三)開發農用及畜用藥物及診斷檢疫試劑。

(四)開發家畜胚胎移植技術及進行畜牧品種改良之研究應用。

(五)研究生物技術在食品加工之應用。

六、 食品科技

(一)建立食品科技整體發展體系及計畫。

(二)研究改進食品之衛生、品質及包裝技術,訂立優良作業規範及品質優良標記制度。

(三)研究改進中式傳統食品及冷凍調理食品之加工技術,推動現代化速簡餐飲。

(四)促進食品加工之機械化與自動化。

(五)研究開發高價產品。

(六)建立我國之食品衛生安全標準,進行國民膳食營養與健康之研究與應用。

最近數年來,農業科技研發重點如次:

一、農業生物科技研發:

(一)研究開發關鍵性生物技術,開發育種、疾病檢測、動植物防疫技術,以及疫苗、試劑、生物性農藥及肥料。

(二)研究建立基因轉殖動植物安全管理體系。

(三)推動發展農業生技產業。

二、畜牧業科技研發:

(一)研究提升飼料、牧草及飼料添加物之製造與檢測技術。

(二)禽畜育種以及應用營養與飼料管理等技術,提升畜禽繁殖及生產效率。

三、食品科技研發:

(一)研究建立衛生、高品質、規格化之工業化產品製程,開發新產品。

(二)研發新式食品加工技術,發展多樣化、機能性、高附加價值食品。

四、農業科技研發:

(一)作物育種、生產及技術改良。

(二)研究提升農作物安全產銷及有機栽培,維護農產品衛生安全。

(三)加強科技人才培育及科技研發管理。

(四)加強國際農業科技合作。

五、農業政策研究:農業經濟、政策、制度、農地利用管理、產業發展、農產行銷、區域經濟整合等研究。

六、農業推廣研究:研究創新農業推廣體系、人力發展、休閒農業、農民團體經營及農業保險等。

七、林業科技研發:

(一)航遙測與林業資訊管理。

(二)森林及水土資源之保育、經營與利用。

(三)森林生物學與生態學研究。

八、農業電子化:

(一)藉由資訊與通訊科技發展農業知識經濟,促進產業升級。

(二)農業價值鏈管理資訊體系研究與應用。

(三)農業資源加值應用與環境管理電子化。

九、農業環境科技研發:

(一)農業減廢,資源利用及公害防治之研究。

(二)氣候變遷與農業之相互影響及相關技術之研究。

十、加強生物多樣性及資源保育利用研究:

(一)蒐集動植物及食用微生物遺傳資源,建構國家生物種原庫。

(二)生態工法及退化生態系之復育。

(三)外來種調查、管理之研究。

(四)生物多樣性永續利用之研究。

十一、農漁牧產業自動化:

(一)研發應用農畜漁產品自動化精準管理及檢測分級技術。

(二)研發畜禽餵飼系統,生產管理及產品收穫自動化設施。

(三)研發應用RFID系統,建立農畜產品流通體系追蹤模式。

(四)研發農產品收穫、調製及斃死豬業運追蹤系統等自動化設施。

十二、加強水資源利用研究:

(一)農業水文分析、農業用水調配、休耕因應及乾旱預警機制建立等研究。

(二)農業水資源再生利用及省水灌溉技術之研究。

十三、防疫檢疫科技管理:

(一)研發動植物有害生物診斷鑑定、監測及風險評估技術。

(二)開發動植物防疫技術。

(三)研發動植物及其產品檢疫及處理新技術。

(四)研發肉品衛生檢查技術。

十四、海洋科技研發:

(一)海洋漁業資源合理利用及管理。

(二)加強海洋漁業安全與管理。

(三)改進養殖生產與管理技術。

(四)提升水產品品質研究。

參、農業科技研究計畫之執行

一、執行機構的經費分配

農委會農業科技計畫著重產業發展及應用研究,除由所屬16個試驗所與改良場辦理外,亦委託或補助大專院校、中央研究院及財團法人研究機構執行。96年農委會農業科技動用經費總計為3,942百萬元,其中該會試驗場所占56.32%,學校占24.15%,財團法人占3.55%,企業及公司占2%,中央研究院占0.38%,其他(包括政府機關、國際機構、農民團體)占13.60%。近年農業科技研發經費執行機關分配列如表1。

表1. 研發機構接受農委會農業科技補助之經費分配

研發機構

補助經費(百萬)

91年

92年

95年

96年

中央研究院

31

26

27(0.7%)

15(0.38%)

政府

20

11

8(0.2%)

*****

農委會試驗場所

1,973

1,930

2,493(63.2%)

2,220(56.32%)

國立學校

618

657

875(22.2%)

952(24.15%)

私立學校

61

70

115(2.9%)

財團法人

246

281

251(6.4%)

140(3.55%)

國際機構

33

35

23(0.6%)

*****

企業及公司

22

15

60(1.5%)

79(2.00%)

農民團體

55

60

86(2.2%)

*****

其他

*****

*****

*****

536(13.60%)

總計

3,063

3,090

3,944(100%)

3,942(100%)

備註:96年度研發機構「其他」即包含政府、國際機構、農民團體等相關單位。

資料來源:農資中心

二、計畫之研提

農業科技研究計畫由執行機關提出申請,但實際上個別計畫的研提兼採由下而上與由上而下的方式,重要的研究項目或計畫由農委會指定,較小計畫或細部計畫由執行機構提出。研究計畫申請方式計有三種,一為農委會試驗研究自辦計畫,二為委辦計畫,三為補助計畫。不論那一類計畫均需組評審,委託計畫須依法競標。表2列示近年農委會核定計畫數。由於計畫的整合,農業科技經費雖有增加,但計畫個數則有減少趨勢,96年計畫個數為2,164個。

表2. 農委會農業科技項目核定單一及細部計畫個數

科技施政項目

年度計畫個數

91年

92年

95年

96年

農業科技研發

864

817

567

621

農業政策研究

60

57

64

66

農民輔導

90

89

73

69

畜牧業科技研發

145

123

109

107

農業生物技術研究

316

319

244

235

農漁牧產業自動化

72

56

36

40

農業電子化

22

42

52

76

農業環境科技研發

116

96

68

52

食品科技研發

113

112

123

114

林業科技研發

275

165

348

104

防疫檢疫科技研發

334

362

271

320

漁業科技研發

155

174

148

149

加強生物多樣性及資源保育利用研究

*****

*****

*****

162

加強水資源研究

*****

*****

*****

21

農業科技管理

*****

*****

*****

28

總計

2,562

2,512

2,103

2,164

資料來源:農資中心

三、農業科技類別之經費分配

最近十年來農委會農業科技經費顯著增加,86年為16.18億元,96年增至39.42億元,占當年農業生產毛額的2.2%。如表3所示,近年來生物技術、動植物檢疫、E化、及生物多樣性資源研究特別受到重視,經費大幅增加,其他類別的經費亦呈增加趨勢,但自動化的應用已趨普遍,研發經費減少。

表3.近10年各年度農業科技類別經費投入

類別

年度科技經費(百萬)

86年

91年

92年

95年

96年

農業

337

868

807

966

875

農業政策

14

65

59

63

82

農業推廣

34

74

73

102

94

動植物防檢疫

127

359

401

547

692

林業

147

355

330

215

180

漁業

62

255

236

269

276

牧業

186

226

214

218

186

食品

163

150

143

174

154

生物技術

158

348

337

353

516

生物技術(國家型)

*****

37

170

355

266

E化

107

75

116

139

213

自動化

237

115

80

55

49

環保

40

130

116

83

59

生物多樣性

*****

*****

*****

387

291

資源

*****

*****

*****

11

9

總計

1,618

3,063

3,090

3,944

3,942

資料來源:農資中心

四、農業科技人力

人才是科技研發的主體。農業科技人才的培育透過兩種管道,一為國內學校培養的學生,二為農委會及其他相關機關遴選國外進修人員。根據農資中心的統計,在74年至88年度之間計有2,095人在農委會計畫項下出國進修或研習(89年以後不再實施)。另據教育部統計民國75年度大專院校農科畢業生3,207人,其中博士28人占0.87%,碩士238人占7.42%,學士1,137人占35.45%,專科1,804人占56.25%;至95年度農科畢業生總人數增為6,152人,其中博士82人占1.33%,碩士1,218人占19.7%,學士4,472人占72.71%,專科380人占6.17%,可見高學歷農業人才顯著增加。

由於高學歷農業人才的增加,農業科技人力素質隨之提升。如表4所示,農委會農業科技計畫投入人力,以具有博士、碩士學位者居多。96年農委會農業科技計畫投入人力為8,667人,其中博士占36.55%,碩士占30.84%,博士班研究生6.31%,碩士班研究生8.63%,學士11.36%,專科3.97%,其他2.33%。

表4. 農委會農業科技計畫投入人力(單位:人)

年度

博士

碩士

學士

專科

博士班研究生

碩士班研究生

其他

合計

88

2,095

1,588

565

548

*****

*****

403

5,199

91

2,493

2,356

944

571

216

435

231

7,246

92

2,580

2,197

942

534

270

513

259

7,295

93

2,765

2,260

846

435

380

566

200

7,452

94

2,992

2,552

924

414

421

650

214

8,167

95

3,083

2,611

1011

376

500

749

209

8,539

96

3,168

(36.55%)

2,673

(30.84%)

985

(11.36%)

344

(3.97%)

547

(6.31%)

748

(8.63%)

202

(2.33%)

8,667

(100%)

資料來源:農資中心

五、整合農業科技研究體系

為有效利用農業科技之人力及經費,以提昇研發之效率,必須加強農業科技計畫之整合。過去採行之措施包括:

(一)將農業科技計畫分為國家級計畫、專案計畫、重點科技計畫及一般性計畫,以分輕重緩急。

(二)對重要研究項目(計畫),建立主持人及研究群制度。

(三)建立產業研究體系(commodity system)。

(四)加強農業試驗研究機構間之密切聯繫、合作研究、人才交流、儀器設備支援及建教合作。

(五)設置農業科技審議會及領域專門評審小組,強化農業科技計畫之策劃、管理與評估。

(六)整合農業科技研究群及區域農業推廣體系。

肆、農業科技之管理

農委會以經費支持之農業科技研發計畫,均依規定列管。執行單位在計畫執行中須填報工作進度與經費支用情況,計畫結束後提出研究(或成果)報告。所有研究計畫之相關資料均由中華農學會之農資中心建檔。國科會對重要農業科技研發計畫亦列管,執行單位透過農資中心將相關資料轉送國科會。農委會與國科會對於農業科技研究成果之評估均非常重視。農委會每年編印「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暨所屬機關科技計畫執行成效綜合報告」。國科會亦對國家級及重要農業研發成果進行評估。研發成果之評估對於研發成果之運用及未來研發計畫之研訂甚有助益。

農業科技研究成果過去被視為公共財,直接推廣農民或業者使用,直到最近十多年來農業智慧財產權之觀念才逐漸受到重視。農委會為加強農業科技研究計畫成果之應用、推廣及技術移轉,於1992年10月16日公告實施「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計畫有關專利、著作權及其他農業科技申請及處理要點」,並設置「農業專利著作權及其他農業科技申請及處理要點」,並設置農業專利暨著作權權益委員會,審議有關專利權、著作權及其他農業權益事宜。嗣於90年9月14日該會依據「科學技術基本法」第6條規定,發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並成立農業智慧財產權審議委員會(簡稱智審會),俾落實科學技術基本法之相關規定,積極有效運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並促進整體產業發展。

十多年來經由農委會補助研究之單位所獲專利、商標、技術移轉件數及技轉收入均逐年增加。96年取得之專利計35件,商標6件,技術移轉85件,技轉收入4,325萬元(參閱表5)。

表5 . 農委會專利等相關智財取得及技轉收入統計表

年度

84-90

91

92

93

94

95

96

專利(件)

40

(6)*

19

35

36

55

41

35

商標(件)

1

2

1

0

8

11

6

技術移轉(件)**

42

(5)

3

15

26

41

79

85

技轉收入(萬元)

578

( 83)

118

507

983

1,504

3,777

4,725

*括號內數字為7年之平均值取整數。

**辦理首次技術移轉並繳交技轉收入之案件數。

資料來源: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農業試驗研究成果必需落實推廣,農業推廣旨在應用農業科技,增進農民知識技能,提高農業經營效率。台灣農業推廣體系多元化,農(漁)會負責推動一般性農事推廣工作,農委會所屬試驗所、改良場予以技術指導,同時亦自行辦理農業推廣業務。自1981年起,農委會支助農學院校增設農業推廣委員會,聘任農業推廣教授兼任各該區農業改良場研究員,協助農業推廣工作;並自1987年起擴及公立海洋院校創設農業推廣委員會,聘任漁業推廣教授兼任水產驗所研究員,協助漁業推廣工作。此外,蔗作、菸作、香蕉及肥料等推廣工作,則依其專業性質分別由台糖公司、台灣菸酒公司、香蕉研究中心與台灣省青果運銷合作社及台灣肥料公司等執行。

為落實農業科技之應用,並配合產銷環境之改變,加強技術移轉及推廣,政府採取下列措施:

一、建立農業科技推廣資訊系統,改善硬軟體設施,強化農業科技推廣教育。

二、加強新科技及綜合性農業科技之示範與推廣,以科技維護農業永續生產力。

三、保障農業科技智慧財產權,鼓勵業者參與技術移轉前之研究群,充實技術移轉後所需之技術人力,以加速產業發展。

四、促進上中下游研發單位及產業之垂直整合,使研發成果迅速移轉業者量化生產。

五、結合農業科技及企業經營管理理念,經由技術服務團推廣落實到農場,以提昇農業競爭力

伍、結論與建議

一、農業科技是農業發展的原動力,而農業科技的研發方向應配合農業發展政策的需要。以往農業科技研發的規劃,大致上均能配合整體科技政策及農業發展政策的需要。

二、台灣農業面臨全球化、自由化的加速,國際競爭更為激烈,能源與糧食仍存有潛在危機,糧食品質與衛生安全的要求,以及資源保育與生態環境維護的迫切性,農業發展政策與農業科技研發均待調整因應。為突顯今後農業科技研發方向與重點,似有研訂農業科技研發方案的必要。

三、為強化農業科技研發的策劃、執行與管理,並與農業政策更密切配合,宜成立國家農科院,在未成立前,繼續加強農委會農業審議委員會的功能。

四、農業科技人才在質量方面均已顯著提升,但因現行用人制度的限制,農委會所屬試驗所、改良場高級研究人才恐有斷層之虞。

五、目前許多試驗研究執行計畫多經公開招標方式,但試驗研究的具體成果(產出)難以標準化,此與公共工程或一般商品不同,招標方式是否妥適,值得商榷。同時,計畫申請手續可否再簡化,審查時程可否縮短,亦值得研究。

六、為提升試驗研究的效率,繼續加強農業科技研發成果之評估與應用,並對有突破性發展或貢獻的研究人員優予獎勵。

七、對於農業科技的執行計畫、研究報告(或成果),中華農學會農資中心(農委會委辦)與國科會均有建檔,但未能含蓋所有試驗研究機構的相關資訊,可研究是否有建立更完整的農業科技資料庫之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