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人千呼萬喚之下,政府終於推出所謂「振興三倍券」的相關內容,但是由於發放方式過於複雜,因此連政府自已都說,還有一些技術問題要考量,所以必需要等到七月中旬才能發放。問題是,到時候可能疫情已過,國人早就迫不及待的大量增加消費支出,到時候可能根本不需要政府的振興政策了!
在2008年九月金融海嘯爆發時,台灣經濟嚴重受創,政府十二月初決定要發放每人3,600元的消費券,2009年一月中旬就實體發放,而當時正是經濟受創最重的時候。而且,當時正逢過年,發放消費券之後,一個四口之家可以拿到14,400的消費券,至少可以渡過年關,因此發放當時可以說是得到絕大多數國人的支持。同時,為了能讓所有國人可以儘早拿到消費券,內政部利用全國各地超過1,900多個投開票所地點來發放,同時可以由家人代領。由於領取方便,因此發放當天全國就領走了90%,沒有領的人事後可以到各地郵局領取,結果第一星期就發放超過95%,這可以說是非常高的效率。
當時總發放金額加上行政費用總共約850億元新台幣,大約是GDP的0.6%,而估計的支出乘數約為2.5倍,預估可以帶動1.5%的經濟成長率,然而在考量可能會出現替代支出的問題,因此當時經建會保守估計希望能帶動1.0%的經濟成長率。為了瞭解消費券實際產生的經濟效益,當年年底時,中研院經濟所針對國人消費券的使用進行抽樣調查,最終研究估計實際創造的GDP只有0.4%。導致經濟效益偏低的最主要原因之一,是因為國人拿了消費券之後,很大一部分的支出用在本來就應該要花的支出上面,而沒有用在多出來的消費上,也就是說,這其中有很高的代替效果。而其中政策上的問題之一,就是當時規定消費券的使用期間到九月底,較長的使用期間會讓人們慢慢的使用這些消費券,因此替代了原本就需要的支出。太長的使用期間可以說是發放消費券政策中,唯一的敗筆。
雖然消費券實際創造的經濟效益低於原先的估計,但是消費券發放很快,加上幫助人們過年,而提高了人們對於未來經濟的信心,因此整體來看,當時的消費券得到的支持度可以說是非常高的。
與消費券相比,這一次發放振興三倍券的決策與內容就顯得雜亂沒有章法,不但反對黨不支持,連許多執政黨的人都看不下去。首先,與國外和上次消費券相比,這次放發的規模小很多,產生的經濟效益當然也比較小。其次,現在疫情都要過去了,經濟最壞的情況可能也過去了,然後政府可能還要等到七月中才要真正發放。只怕到時可能根本不需要振興券的協助,國人也會大量的增加支出。第三,這次振興券的發放方式太多,必然會造成領取上的不便與混亂。
尤其是針對低收入戶,政府準備先匯1千元到他們的戶頭,然後再請他們領出來去買3,000元的振興券。問題是,政府如何取得這些人的戶頭?他們是不是要先把戶頭給政府?再來他們還需要知道政府何時匯給他們,然後他們要再跑一趟銀行把錢領出來,最後再去排隊買振興券。這會不會太麻煩?既然這些人是低收入戶,他們的收入有限,因此一定會把這筆錢花掉,既然這樣,何不直接給他們3,000元現金或振興券!
另外,現在振興券計畫可以使用到年底,可使用的期間超過半年,因此我們可以預計大部分的支出會用在本來就需要購買的商品上面,也就是說,其產生的經濟效益也會偏低。
這次振興券與上次消費券唯一不同的是,這次要花1,000元去購買3,000元的消費券,政府的目的是想給每人2,000元經費,但是可以創造3,000元的支出效果。表面上看起來好像政府支出較小,而產生的經濟效益會比較大,但是因為人們要先拿出1,000元,所以他們原本的財富也減少了,因此他們的支出也會減少,所以就會抵消一部分振興的效果。總之,我們認為最終產生的實際效益應該會與直接發2,000元的結果相差不大,尤其是在考慮到替代效果之後,我們認為振興券絕對不可能達到政府宣稱「三倍」的效果。
總而言之,政府政策的效益很重要,執行的效率也同樣很重要,最重要的是,政策執行的結果能否提升人們對於未來的信心。從現在振興券的內容和發放方式看起來,不但沒有效率,而且可能也沒有多少的經濟效益,想要提振國人的消費信心可能會很困難!
(本文刊於2020年6月6日經濟日報)
在2008年九月金融海嘯爆發時,台灣經濟嚴重受創,政府十二月初決定要發放每人3,600元的消費券,2009年一月中旬就實體發放,而當時正是經濟受創最重的時候。而且,當時正逢過年,發放消費券之後,一個四口之家可以拿到14,400的消費券,至少可以渡過年關,因此發放當時可以說是得到絕大多數國人的支持。同時,為了能讓所有國人可以儘早拿到消費券,內政部利用全國各地超過1,900多個投開票所地點來發放,同時可以由家人代領。由於領取方便,因此發放當天全國就領走了90%,沒有領的人事後可以到各地郵局領取,結果第一星期就發放超過95%,這可以說是非常高的效率。
當時總發放金額加上行政費用總共約850億元新台幣,大約是GDP的0.6%,而估計的支出乘數約為2.5倍,預估可以帶動1.5%的經濟成長率,然而在考量可能會出現替代支出的問題,因此當時經建會保守估計希望能帶動1.0%的經濟成長率。為了瞭解消費券實際產生的經濟效益,當年年底時,中研院經濟所針對國人消費券的使用進行抽樣調查,最終研究估計實際創造的GDP只有0.4%。導致經濟效益偏低的最主要原因之一,是因為國人拿了消費券之後,很大一部分的支出用在本來就應該要花的支出上面,而沒有用在多出來的消費上,也就是說,這其中有很高的代替效果。而其中政策上的問題之一,就是當時規定消費券的使用期間到九月底,較長的使用期間會讓人們慢慢的使用這些消費券,因此替代了原本就需要的支出。太長的使用期間可以說是發放消費券政策中,唯一的敗筆。
雖然消費券實際創造的經濟效益低於原先的估計,但是消費券發放很快,加上幫助人們過年,而提高了人們對於未來經濟的信心,因此整體來看,當時的消費券得到的支持度可以說是非常高的。
與消費券相比,這一次發放振興三倍券的決策與內容就顯得雜亂沒有章法,不但反對黨不支持,連許多執政黨的人都看不下去。首先,與國外和上次消費券相比,這次放發的規模小很多,產生的經濟效益當然也比較小。其次,現在疫情都要過去了,經濟最壞的情況可能也過去了,然後政府可能還要等到七月中才要真正發放。只怕到時可能根本不需要振興券的協助,國人也會大量的增加支出。第三,這次振興券的發放方式太多,必然會造成領取上的不便與混亂。
尤其是針對低收入戶,政府準備先匯1千元到他們的戶頭,然後再請他們領出來去買3,000元的振興券。問題是,政府如何取得這些人的戶頭?他們是不是要先把戶頭給政府?再來他們還需要知道政府何時匯給他們,然後他們要再跑一趟銀行把錢領出來,最後再去排隊買振興券。這會不會太麻煩?既然這些人是低收入戶,他們的收入有限,因此一定會把這筆錢花掉,既然這樣,何不直接給他們3,000元現金或振興券!
另外,現在振興券計畫可以使用到年底,可使用的期間超過半年,因此我們可以預計大部分的支出會用在本來就需要購買的商品上面,也就是說,其產生的經濟效益也會偏低。
這次振興券與上次消費券唯一不同的是,這次要花1,000元去購買3,000元的消費券,政府的目的是想給每人2,000元經費,但是可以創造3,000元的支出效果。表面上看起來好像政府支出較小,而產生的經濟效益會比較大,但是因為人們要先拿出1,000元,所以他們原本的財富也減少了,因此他們的支出也會減少,所以就會抵消一部分振興的效果。總之,我們認為最終產生的實際效益應該會與直接發2,000元的結果相差不大,尤其是在考慮到替代效果之後,我們認為振興券絕對不可能達到政府宣稱「三倍」的效果。
總而言之,政府政策的效益很重要,執行的效率也同樣很重要,最重要的是,政策執行的結果能否提升人們對於未來的信心。從現在振興券的內容和發放方式看起來,不但沒有效率,而且可能也沒有多少的經濟效益,想要提振國人的消費信心可能會很困難!
(本文刊於2020年6月6日經濟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