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分析美國最高法院與身心障礙者就業歧視爭議之解決-2002年庭期三則判決之評析壹、緒論 在 美國 ,對身心障礙者就業歧視問題之正視,是一相當晚近之發展,一直到一九七三年復健法(Rehabilitation Act of 1973) [1] 制定後,才開始由聯邦政府正式加以法制化,但由於該法之適用範圍有限,僅及於聯邦政200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