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評論南海仲裁沒有法律效力,支持東港漁民登上太平島我們首先要嚴正指出,這次給出所謂「南海仲裁意見」的「仲裁庭」,絕對不是「法庭」,更不是聯合國所屬的、位於荷蘭海牙的「國際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ICJ」,也不是位於德國漢堡的「國際法海洋法法庭Int2016年7月21日
國政評論仲裁庭製造更多問題菲律賓於2013年1月22日向荷蘭海牙常設仲裁法院提出與中國大陸進行仲裁的訴求,歷經3年半的過程,於2016年7月12日公布仲裁裁決,裁決內容針對菲律賓所提關於九段線和歷史性權利問題、島礁法律地位問題、中國在南海海域活動的合法性問題、對海洋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