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評論利用他人錯誤之得利是否成罪?民眾購買物品因店員多找了錢,或因提款機故障而多溢領了錢,是否因此具有告知店員或銀行的義務?而若未告知並返還,是否就會構成刑法上犯罪?此類問題學理上稱為「利用既存錯誤」的得利行為,在一般生活上的時有所見,故其是否構成刑法上的犯罪,以及在民事關2007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