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剴剴事件背後之『個體—制度—大環境』的三角檢核意涵
一起1歲多男童剴剴遭虐致死案,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將保母及其妹妹依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等多罪提起公訴,至於,當時的兒福聯盟主責陳姓社工,也被依照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罪起訴,並且建請法院從重量刑,雖然,從檢調提出公訴到後續的司法訴訟攻防,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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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1歲多男童剴剴遭虐致死案,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將保母及其妹妹依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等多罪提起公訴,至於,當時的兒福聯盟主責陳姓社工,也被依照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罪起訴,並且建請法院從重量刑,雖然,從檢調提出公訴到後續的司法訴訟攻防,還

出養童剴剴受虐致死的個別案件,餘波盪漾所誘發出來的引爆效應,卻是超乎想像之中的劇烈,這也使得對於個別單位的究責檢討,是有其延伸性思考的必要。 誠然,針對男童剴剴遭到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簡稱兒盟)所轉介照顧的保母虐死,事業
早就發生於去年(2023年)12月24日等待出養的幼童受虐致死個案,卻是在三個月之後全面大爆於從單一機構到科層行政主義,乃迄於社會輿論的諸多情緒對決,這也讓失投、漏接、暴傳、不當調動及其激情主義的這一場兒虐人命競賽,實有其嚴肅看待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