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評論以三大都會區強化競爭力地方制度法目前增修第七條、第七條之一及第七條之二,縣(市)可以擬定改制為直轄市之計畫,送經內政部再轉由行政院核定。縣(市)也可以單獨申請升格為直轄市。由於升格為直轄市在財政上可以得到較多的統籌分配稅款,以及較多的單位機關及員額,因此,地制法200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