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評論政府機關全面實施週休二日成效之評析公務機關自民國八十七年一月起首先實施每月二次週休二日,其間並配合調移部分紀念日及國定假日之放假至週休二日,及縮短公務員事假規定,同時規定與民眾權益有關機關,應規劃實施五天上班,七天服務,採輪班輪休方式加強服務工作,使民眾權益及正常申辦案件不200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