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評論王清峰濫權? 改革回任特權?法務部長王清峰未批准前部長施茂林申請「回任」最高檢察署檢察官,台南地檢署林主任檢察官抨擊其為濫權。然而,「回任」到底是政府人事制度?還是「舊習」甚或「陋習」?這才是問題的關鍵。 依據法院組織法第五十九條之一第一項:「法務部設檢察官人事審議委2008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