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評論刑事訴訟再審條件修正之評析日前總統公布修正刑事訴訟法第420條規定,放寬聲請再審之條件,若干民間團體認為,以往法院受限於實務陳舊判例束縛,導致錯誤判決難以推翻,再審功能無法完全發揮,此次修法對於無辜被告冤案平反,實具有重大意義。 法院實體判決一告確定,隨即產生判決之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