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評論「重罪無時效」是沉冤得雪或九世復仇?日前刑法修正草案出爐,最引人矚目的即為「死亡結果」的「重罪」 (死刑、無期徒刑,十年以上)將由目前刑法所規定的30年的追訴時效,改為無限制期間。法務部長邱太三、前警政署長侯友宜均認為對懸案偵破,又留有一線生機,筆者大致同意其見解,然仍容有疑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