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評論正視 RCEP上路對台灣經濟的衝擊11月3日晚間中國大陸商務部宣布,已收到《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 RCEP )》保管機構東協秘書處的通知,根據該協定規定,RCEP將於2022年1月1日,對已批准的汶萊、柬埔寨、寮國、新加坡、泰國、越南6個東協成員國和中、日、紐西蘭、澳大利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