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大訴願 捍衛大學自主
台大發表聲明堅持大學自主,對於教育部未能依《大學法》規定聘任新校長,6月4日委請律師提出訴願,以釐清法律爭議,捍衛遴選之自主性與合法性;並強調遴選委員會已「確認管教授之當選資格,並無疑義」,而且臨時校務會議亦已明確表達,教育部應該依法發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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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發表聲明堅持大學自主,對於教育部未能依《大學法》規定聘任新校長,6月4日委請律師提出訴願,以釐清法律爭議,捍衛遴選之自主性與合法性;並強調遴選委員會已「確認管教授之當選資格,並無疑義」,而且臨時校務會議亦已明確表達,教育部應該依法發聘。

日前台大法學院與他校法學教授認為:在5月12日的校務會議仍有未當,並連署下列訴求,概稱:決議無效、程序瑕疵、法理精神,其他爭議。連署教授並認:應該重啟遴選程序,後學以為仍有疑義,容以法學實務論之。 猶記,林鈺雄教授《刑事訴訟法論》曾舉一例:

台大管案會因14日教育部長潘文忠的請辭獲准而落幕?從教育部長潘文忠當日的辭職信內容與行政院長 賴清德 的立場來看,仍把管案的主要責任歸咎於管中閔與台大,如此管案要在短期落幕,恐怕不容易。 今年1月5日台大遴選出新任校長管中閔,至今超過三個月

各大學已經開學超過一週,號稱 台灣 第一的國立臺灣大學,卻至今沒有校長,而且會繼續拖多久都沒人知道。對此歹戲拖棚,教育部恐怕要負最大的責任。 為什麼?因為台大早已依據大學法相關程序,遴選出管中閔教授擔任校長並送請教育部遴聘。但教育部既未遴聘

台大校長遴委會於2018年1月5日遴選出新任校長管中閔,為了讓新校長順利上任,配合教育部要求再召開一次原本不必要的會議,好確認新校長各項資訊確實無誤。然會議結論送至教育部後,教育部不但仍未核定,反而發出多道公文,要求台大針對監察院的質疑,以

教育部連發7份公文「卡管」,不肯發給台大新校長管中閔聘書,台大師生21日憤而上街爭取大學校園自主。此事引起全國輿論沸騰,但蔡政府從總統、閣揆、教育部長卻各個裝起清高來了,全由教育部一個小小事務官一夫當關,力抗台大與全國輿論,不僅奇怪,更顯得

未有懸念,教育部在無法制人員的背書,與欠缺公法權威學者與律師背書的台大少數人,兩方合演的「卡管」大戲,延長到農曆年過後,尚未落幕。 緣《韓非子·二柄》:描述韓昭侯有會酒醉小睡,為怕他著涼,管理帽子的官員給他加上衣服,而酒醒後,他處罰管理衣服

緣管中閔校長業已順利通過台大校長遴選,或質疑:其擔任公司獨立董事有利益迴避疑義,且有論文抄襲疑雲,後者已被證明子虛烏有,前者方面,在下則提出不重覆的司法實務論點,駁斥聲討管校長含沙射影的指控。 首查,國立臺灣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作業細則第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