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評論經濟犯已無處可藏對於 兩岸 合作打擊犯罪,在1992年簽署的金門協議,只規範兩岸偷渡客的遣返事宜,根本談不上打擊犯罪,以致 台灣 的罪犯不斷逃往大陸,很多案件無法處理。而正因為兩岸之間沒有司法互助協議,助長了不法份子的氣焰,只要能逃到大陸就不會有事,讓台灣200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