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施效顰」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
越接近總統選舉, 兩岸 議題越顯火熱。日前行政院長 蘇貞昌 拍板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明定主權國家地位與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不得作為協議項目,而兩岸間簽署政治協議,事前要經國會高門檻同意才能開啟談判;協商中國會也可以決議中止談判;事後審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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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接近總統選舉, 兩岸 議題越顯火熱。日前行政院長 蘇貞昌 拍板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明定主權國家地位與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不得作為協議項目,而兩岸間簽署政治協議,事前要經國會高門檻同意才能開啟談判;協商中國會也可以決議中止談判;事後審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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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兩個老牌民主國家,對於政府補助政黨有著相當不同的制度設計。本文將對兩個國家政黨補助制度進行初探,以作為我國檢討政黨補助制度之參考。 英美兩國政黨補助制度之所以有著顯著的差異,原因於兩個國家政黨功能的不同。英國是政黨發展最久遠與成熟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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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90年公司法修法時,為加強公司負責人善盡股東委託經營之責任,特於公司法原第23條中增設第1項:「公司負責人應忠實執行業務並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如有違反致公司受有損害者,負損害賠償責任。」規定。此立法目的是希冀藉此規定強化公司負責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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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治行為論」在二次大戰後成為日本行政法上重要之理論,主要在基於權力分立原則上,國家為達成其行政目的或貫徹其政策主張,行政權得有其獨立專斷之部分,其強度甚至可達到不受立法權監督,亦可免於司法審查之程度。此種理論下之行政權一般稱為「行政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