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評論財政部開放兩岸金融機構往來之評估行政院院會日昨通過「 台灣 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許可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開放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從事 兩岸 金融業務直接往來,以方便台商在中國大陸籌資;另外開放國內金融機構赴大陸設立代表人辦事處,以利收集金融資訊,對往後開放2007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