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評論財政部應依法而論地方課稅事宜雲林縣政府日前擬訂「雲林縣地方稅徵收自治條例」,準備在其轄內開徵煉油廠、煉鋼廠、公共道路及廣告招牌等四種特別稅,以及營建剩餘土石方、景觀維護及建築工地等三種臨時稅。此乃是繼桃園縣政府、苗栗縣政府、高雄縣政府及台北縣土城市公所等四者之後,另一200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