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評論從名實的內涵來檢視各種婚姻關係的迷思與弔詭報載立法院的司法委員會將就現行民法裡裁判離婚的各種要件中審議加入所謂的「分居條款」,也就是說,夫妻雙方一旦沒有共同生活達五年以上者,即可向法院請求判決離婚,然而,由於該項的分居條款缺乏像是夫妻財產制、贍養費等等的配套措施,這使得也有人質疑最200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