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研究對政府所擬「公務人員品德及忠誠查核辦法草案」之評析壹、背景 公務人員受國家之特別選任,為機關之構成員,代表國家行使職權、處理公務,對國家自應負有忠誠服務之義務,保持良好之品位,並依法執行職務以免影響國家之安全及威信,因此,在民國九十一年一月廿九日修正前之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四條規定:「各機關任2007年4月19日
國政研究對「政務官、民選首長宜否納入忠誠查核」之評析壹、背景 日前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局長李逸洋對外宣稱:該局研訂中之「公務人員品德及忠誠查核辦法」,乃針對常任文官適用,下階段將再立其他法律,把政務官、民選首長納入品德及忠誠查核對象。對於此一宣布,不免令人錯愕,按研訂中常任事務官適用之品德及忠誠200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