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評論兩岸應儘速簽署共同打擊犯罪協議繼東帝士集團負責人陳由豪之後,力霸集團負責人王又曾也赴大陸,姑且不論二人是否有真有惡意淘空企業資產,進行金融犯罪的事實,但最起碼 台灣 檢調單位連約談陳、王二人到案說明案情也無法實現,而陳、王二人不到案說明,也無法證明自己的清白。因此, 兩200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