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評論投票日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之探討九合一選舉 剛落幕,報載新竹縣選委會接獲檢舉,選舉投票日某民眾將候選人競選號碼PO上臉書,「(里長)就是要X號當選」訊息,涉嫌違反選罷法,刻正整理事證和觀點,將送請中央選舉委員會裁定。表達政治意向、支持特定候選人屬於人民的言論自由,法令限制201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