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化資產活化再利用 政府機關得加把力
文化資產分有形與無形,前者如古蹟、古物、歷史建築等,後者則如人類社群與環境、大自然互動及歷史條件所創造累積、世代相傳的文化傳統,因非具象存在等無形傳統文化核心價值,兩者傳承我們身處的社會發展、演進、重要智慧及人民記憶的共同資產,若未能及時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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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資產分有形與無形,前者如古蹟、古物、歷史建築等,後者則如人類社群與環境、大自然互動及歷史條件所創造累積、世代相傳的文化傳統,因非具象存在等無形傳統文化核心價值,兩者傳承我們身處的社會發展、演進、重要智慧及人民記憶的共同資產,若未能及時修
摘要 相較於韓國, 台灣 對待日本文化遺跡較為寬容,1990年代末起,積極指定日據時期建築為古蹟或歷史建築。然而,在保存日本遺跡時,卻有許多人過於盲目哈日,像北投溫泉博物館、宜蘭二結埕王公廟的活動,甚至林佳龍在台中的文化施政,都有媚日之嫌。
報上說,台北市文化局在開文化資產審議會的時候,剝皮寮的會場外面擠滿了華光社區代表,手執牌子,要求對華光地區採取文資保存的行動。市民們對文化資產的保存如此熱心,甚至超過文資會的委員,實在令人感動。他們是因為法務部已經要迅速拆除華光社區的違建,
馬政府上台後,提出了五八三億擴大內需方案,經費分配到地方政府。高雄縣橋頭鄉公所因而上報五千萬工程案,打算進行「展現橋頭大眾交通捷運站第二期小站仔風華工程案」,將橋頭老街原六米寬的道路拓寬為十二米。為此,老街東半部的房舍必須拆除前方部份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