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評論協助高科技產業加強競爭力刻不容緩行政院財經小組於二月十五日開會通過「新興重要策略產業適用範圍標準草案」,確定包括製造業及技術服務業共八大類六十九項產品將可享有「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八條的獎勵優惠。 此項草案之確定,終於使得歷時一年多的獎勵投資及促進產業升級之政策爭議落幕。2007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