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評論核電安全中人為因素的重要性1. 核三廠的人為疏失 2013年核三廠的二號機因為工作人員未能在電廠維修時確實復歸(Reset) 警報燈號而導致核電廠安全系統的備用外部電源無法使用。負責核電安全管制的原子能委員會判定此事件為「人為疏失」所致,懲處了台電自廠長以下的相關人201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