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評論言論自由 民刑事互打臉立委黃國昌指控媒體不實報導其岳父在大陸投資設廠,藉此質疑其政治誠信,提起誹謗名譽民事訴訟,日前台北地院判決該媒體應賠償50萬元,並須登報道歉。此一判決不僅妥當性有可議之處,更對於言論自由及國民法律認知,恐有不良影響。 人民享有言論、講學及出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