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大會代表選舉及職權行使法相關問題研析
壹、背景說明 立法院在各主要政黨高度共識的情況下,於今年八月二十三日通過憲法修正提案共六條,主要內容為廢止國民大會、立法委員選舉制度的改變,以及國大廢止後其原有職權隨之而來的調整(包括憲法修正案與領土變更案須經公民複決程序,正副總統彈劾案改
標籤
共 3 篇文章
壹、背景說明 立法院在各主要政黨高度共識的情況下,於今年八月二十三日通過憲法修正提案共六條,主要內容為廢止國民大會、立法委員選舉制度的改變,以及國大廢止後其原有職權隨之而來的調整(包括憲法修正案與領土變更案須經公民複決程序,正副總統彈劾案改
沈富雄委員日前投書倡議的芬蘭「開放名單式比例代表制」,讓國內對於選舉制度的改革,多了一種思考方向。芬蘭的制度,學者考克斯(Gary W. Cox)稱其為單一選票集合制 (Single Pooling Vote)。選民投票給候選人,但是在計算
中央選舉委員會提出任務型國代比例代表制的選舉方式,以縣市及直轄市為選舉區,由政黨推薦候選人,非政黨推薦候選人則視同一組;選民將票投給屬意的候選人後,各政黨與非政黨推薦候選人視得票比例分配當選席次。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規定,國民大會代表三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