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評論任用私人 惡法開巧門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5月15日通過 民進黨 立法委員段宜康所領銜提案的《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將第18條三級機關首長由「除性質特殊且法律有規定得列政務職務外,其餘應為常務職務」,修正為「涉及國家重大政務,其首長得列政務或常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