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評論釋字784號是鬆綁學生訴訟權 還是貓放老鼠?日前大法官會議第784號解釋公佈,以往僅能就退學處分爭訟的學生,日後認為記過處分侵害受教育權或憲法上其他權利,仍可提出爭訟,然若情節輕微者,或須尊重教育機構判斷餘地,仍應肯認處分合法云云,給威權時代的「特別權力關係」,在學生部分,徹底將其掃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