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可能都是匪諜
檢方宣布「陸生共諜」周泓旭案偵查終結,周嫌隨身硬盤資料還原後,取得若干違反《國家安全法》的證據,除了發現入黨志願書外,尚有對台工作的「價目表」。不過原為證人的王炳忠否認「接受國台辦1500萬」的指控。 檢方特別表示,周嫌在2014年陸續結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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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宣布「陸生共諜」周泓旭案偵查終結,周嫌隨身硬盤資料還原後,取得若干違反《國家安全法》的證據,除了發現入黨志願書外,尚有對台工作的「價目表」。不過原為證人的王炳忠否認「接受國台辦1500萬」的指控。 檢方特別表示,周嫌在2014年陸續結識

日前沸沸揚揚的王炳忠國安法搜索事件,目前陳姓道長質疑系爭搜索票未有蓋章,抑或有蓋章然不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28條「簽名」法定要式;或因其政治光譜,罕見檢辯一家,皆稱僅以適用民法第3條第2項蓋章為已足。筆者以為不妥,試以:文義、體系、立法、實務

新黨黨工王炳忠遭檢調以涉犯國家安全法為由,大動作搜索並拘提詢問,引發侵害人權的質疑。撇開本案掀起的政治效應不談,司法機關此次荒腔走板的脫線行徑,益證司法改革的迫切性。 從法治及正義的角度,任何犯罪行為都應該追究與懲罰,追懲犯罪則必須藉由偵查

事情發生後的第一時間,因為資訊很不完整,我打開自己專門放旅行證件和外幣的抽屜,看著那一疊的人民幣,其實心裡有點怪怪的。因為我不知道會不會有一天,這一疊人民幣百元鈔票會變成我的「通匪罪證」,然後我搖搖頭,自己笑了笑,笑自己杞人憂天,我是生活在

新黨青年委員會主席王炳忠等被控涉及在台發展共諜組織,違反《國家安全法》,住處遭到調查局搜索拘提審訊,令社會大眾譁然,直指「比戒嚴更可怕」。 此案似與王炳忠捲入陸生共諜周泓旭有關,王炳忠是否為其「線民」?抑或協助發展組織?留待司法偵查。惟律師

檢調以霹靂手段強搜與拘提新黨四位「證人」,明顯違反程序正義,嚴重侵犯人權的事件,竟然在最愛以人權自我標榜的 民進黨 執政期間爆發。四人在檢調以大砲打小鳥的不成比例手段搜索訊問近20小時後,竟「無保」請回,這結果檢調完全弱掉了,顯然連證人轉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