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評論讓環評制度不再是開發單位與環保團體的戰場一、前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基於國家長期發展利益,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兼籌並顧,特於83年制訂「環境影響評估法(以下簡稱環評)」以「預防及減輕開發行為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藉以達成環境保護之目的」,規定各種開發行為,在規劃階段應同時考量環境因素,2013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