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罷法當選無效要件之檢討
壹、前言 最近立委、三合一選舉,均有遭檢方提起當選無效之訴者。以三合一選舉結果來說,12月21日公告當選名單,根據媒體統計,全國共有33人因涉賄選遭檢方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其中鄉鎮市長13人、縣市議員20人;其中 國民黨 20人、 民進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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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前言 最近立委、三合一選舉,均有遭檢方提起當選無效之訴者。以三合一選舉結果來說,12月21日公告當選名單,根據媒體統計,全國共有33人因涉賄選遭檢方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其中鄉鎮市長13人、縣市議員20人;其中 國民黨 20人、 民進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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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受關注的高雄市長選舉官司終於二審定讞,高等法院在當選無效之訴方面廢棄了一審判決,而應驗了陳總統的「預言」。陳總統在二審即將做成判決前夕,竟有失身份地公開宣言「陳菊不會輸」,其實就已透露出了該案判決必有玄機。也因此,陳菊在 陳水扁 公開表示
高雄市長選舉官司二審判決十六日出爐,跌破不少人的眼鏡,「選舉無效」部分維持一審決議,仍是「有效」,也就是認可選務機關作業上基本上沒有大瑕疵;但在「當選無效」部分,卻推翻一審看法,而認可陳菊當選仍屬有效。至於關鍵點的「走路工」事件,陳營直接嫁
對這次高雄地院的判決,相信絕大多數民眾都有「吐一口胸中惡氣」的快感,因為過去七、八年來我們看了太多 民進黨 選舉的「奧步、怪招」,使得選舉到投票當天翻盤,但司法卻從來沒有針對這些惡質作為加以懲罰,使得選舉的公平正義在 台灣 早就是笑話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