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思索的是背後偏頗、我執的認知心靈結構——從僑生社工師可以名正言順在台執業一事談起
一則是說不大、不小的社政實務議題現象,但是背後所深植之偏頗且我執的認知心靈結構,會是人群服務工作者應該要有的自我反思之處。 話說: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配合衛福部評估要將社會工作新增為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的開放政策,而有其〈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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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則是說不大、不小的社政實務議題現象,但是背後所深植之偏頗且我執的認知心靈結構,會是人群服務工作者應該要有的自我反思之處。 話說: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配合衛福部評估要將社會工作新增為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的開放政策,而有其〈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第四
“引領期盼的「社會工作師法」雖然修正了包括嚴格考試資格取得、提升專業服務品質、審慎處理專業分工、簡化專業組織管理、保證社會工作權益、對等業務過失罰則以及其它相關的配套措施等,但是,回應於『專業』與『專業化』的關懷旨趣,增列專科社工師的法制工

一、前言:人群服務工作的專業化、法治化與建制化--社會工作師法的立法、修法…… 雖然始於1965年的『民生主義現階段社會政策』(“所需人才,應儘量任用各大學有關社會工作學系畢業生,對現有工作人員,亦當隨時舉辦在職訓練“)以及後來1994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