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評論關於公務員第3胎擬增7天照顧假的延伸性思考報載考試院銓敘部擬透過修訂相關規定,以讓公務人員生養第三胎者可以多七天的家庭照顧假,倘若有進一步請育嬰假的意願,那麼,本人及配偶雙方也都可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育嬰留停期間開放暫停繳納退撫基金的提撥費用,在復職後三年內再行繳交,預計最快的話,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