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赤字必須再次清繳民國九十年是新制預算法完整實施的第一年,會計年度與日曆年合而為一,簡政而有效率,同時人民對新政府望治心切,期待政府年度預算也能同樣推陳出新,一清耳目。但新政府卻以施政連續性為由,預算編列悉遵舊制,未將人民強烈改革的要求反應在預算上,令人遺憾2007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