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研究法院認證的「侵害隱私」 警政署還要硬幹嗎?去年12月1日,最高法院對警方裝設GPS用以偵查犯罪的案件做出有罪判決,成為因裝設GPS而遭到法院判刑定讞的首例。根據報載,最高法院引用日本最高裁判所、 美國 聯邦最高法院的看法,認為GPS衛星定位器是「強制」偵查手段,並非偵查機關調查用來2018年1月4日